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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辖区一“口腔医生”无证行医被罚5万

编辑:陶倩2019-12-09 09:24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卫监执法人员对辖区一口腔诊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在该机构诊室发现一名女子躺于一台联体式牙科综合治疗机上,旁边可见一名男子,戴着一次性手套,该名男子未能出示医师执业证书。经调查核实,该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男子是该机构的员工,未取得医师、护士(师)、药师(士)、技师(士)资格或职称,平时负责后勤工作,卫监人员检查时,他正在诊室内为躺于牙床上的女子洗牙。针对该机构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口腔诊疗活动的违法事实,卫监部门依法予以当事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小课堂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的有关规定,卫生技术人员是指按照规定取得医师、护士(师)、药师(士)、技师(士)等相应资格或者职称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的人员应当符合岗位资质要求,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违反以上条款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每使用一人5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同时对非卫生技术人员处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医疗机构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同时对非卫生技术人员处5万元罚款。

本案中,“洗牙”属于医疗卫生技术活动,需由具备相应医师资质并且按要求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展。

卫监部门提醒

洗牙是医疗行为,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和有从业资格的医生来实施。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该医疗活动,涉嫌非法行医。日常生活当中常见的镶牙、补牙、正畸等,都属于医疗活动,非正规机构或不具备岗位资质医师的诊疗效果没法得到保障,存在极大的医疗质量隐患,还有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损伤,医疗用品消毒不彻底也可能增加传染病甚至是艾滋病的感染风险。

卫监部门提醒,各位市民就医一定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如到诊所治疗,可观察该诊所是否有在明显的位置悬挂公示《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接诊医师是否穿着白大褂并佩戴工作胸牌。若无法识别该牙科诊所是否具有资质,建议咨询相关管理单位或者选择公立医院接受治疗。拒绝无证黑诊所,远离非法行医,如发现涉嫌非法行医行为,可拨打28020422向卫监部门举报。

记者 黄晓华 通讯员 刘付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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