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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又有22093户公租房申请合格家庭信息公示

编辑:刘婷2019-01-03 09:46内容来源:深圳商报

新闻提要

新一批公租房轮候申请合格家庭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前往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原标题:深圳又有22093户公租房申请合格家庭信息公示‍

深圳商报2019年01月03日讯 新一批公租房轮候申请合格家庭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此次合格申请家庭共22093户,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应及时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此次公示的合格家庭为2018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的22455户(含单身居民)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经市住房保障署核查,合格家庭22093户,合格申请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深圳政府在线、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截至2019年1月12日。

市住建局提醒,公示期间,申请家庭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如发现公示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申请信息校核更正。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

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前往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申请以申请家庭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家庭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对本次公示无异议,以及有异议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轮候与配租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依序排在轮候册末位申请人之后。

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查处。(记者李秀瑜)


附件: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核查合格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表(受理时间:2018年7月1日至9月30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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