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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监察委员会拟聘特约监察员

编辑:陶倩2018-12-29 09:30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张爽 通讯员 董震)昨日上午,龙华区纪委监委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华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拟聘一批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主,以及其他各界人士代表为辅的特约监察员,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据了解,《工作办法》规定了特约监察员的聘请范围、任职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履职保障等内容。明确特约监察员工作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区纪委监委中心工作,专注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据悉,特约监察员是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作为加强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重要力量,特约监察员一方面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察权强化监督约束;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群众基础好、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等优势,从第三者视角弥补纪检监察机关的认知盲区,做好监察工作的重要帮手。

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拟聘特约监察员,正是龙华区监委引入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这把“利剑”作用,一方面要靠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和严格强化自我监督,同时也要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和自信引进和接受外部监督。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特约监察员就是“千里眼”“顺风耳”,在纪检监察机关和群众中间将架起桥梁、编织纽带,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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