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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事件、地库惊魂…网络热词下怎样找回安全感?

编辑:卢东勃2018-09-06 10:45内容来源:晶报

新闻提要

看似没有威胁的锥笔在遇到危险时可以起到防身作用。

原标题:滴滴事件、地库惊魂……网络热词下怎样找回安全感

深圳新闻网讯 距离郑州空姐遭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事件过了短短三个多月,8月24日,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在一名20岁的浙江女孩身上……由此而引发的女性出行如何保障安全,成为了微博上、朋友圈里的热门话题。在交通、公安等部门不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的同时,不少深圳女性开始“武装”自己,除了网上“自学”安全专家教授的各种自我防护方法外,淘宝上的搜索关键词也从美食美衣变成各种防身用品,手机上也安装了各种定位监控或带有报警功能的软件……

直击篇

地下停车场暗黑的恐惧

电梯下到负一层,门打开的一瞬间,电梯内明亮的灯光与地下停车场的昏暗形成了强烈的对比,陈珊(化名)一手拿着车钥匙,一手拽紧挎包的背带,带着有些紧张的神色快步走向数十米外停着的车辆,直到将车开出车库的时候,她整个人才慢慢放松了下来。陈珊说,跨出家门后,地下停车场就是她开始“武装”自己的第一步。

最近,深圳一名女网友在朋友圈中编撰了一段在地下停车场遭遇“大叔”强行赠送“茶叶”的故事,引起了市民的恐慌。事后,福田警方立即展开调查,还原了事实的真相,并对相应的责任人进行了处罚。但是,在这个夸大其词的故事中,女网友提到的地下停车库因为“无保安人员”“无手机信号”等情况产生恐慌感,却让陈珊产生了共鸣:她也曾在自己小区的停车场里,经历了一次“雨夜惊魂”。

陈珊家中养了一只金毛,每天遛狗是不可少的工作。一天下雨,陈珊担心爱犬淋雨会生皮肤病,但又为了满足狗狗的运动量,她便牵着狗到地下停车场散步。在灯光昏暗的停车场里,陈珊走了一圈又一圈,不仅没看见一个业主,连保安也始终未见,让她渐渐有些害怕起来。当她走到一处角落的时候,突然看见前方有几个白色影子,惊出了一身冷汗,定睛一看才发现不知是谁晾着一排衣服,虽然是自己吓了自己,但是从此陈珊对这个地下停车场有了阴影,每次进入都像是一次胆量的考验。

“我觉得这应该是在深圳我见过的状态比较糟糕的停车场之一了,光线昏暗,经常散发臭味,而且道路特别弯弯绕绕。”不仅是陈珊,居住在小区的其他业主几乎都对这个地下停车场抱怨连连。业主洪先生就称,不少业主都曾在业主微信群内反映停车场的种种不足,如停车场的监控设备老旧,在刮擦、划车等事件发生后,车主无法从监控录像中看清具体情况,导致责任不清。

近日,晶报记者也来到陈珊所居住的福田区京隆苑小区一探究竟。记者观察发现,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硬件设备确实较差,黯淡的灯光下,车辆后方和墙角部位形成了浓浓的阴影,让人感觉较为压抑。而停车场内,居然真的晾着一排衣服。一名路过的业主告诉记者,这是居住在停车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所悬挂,这种情况已经有很长时间了。

记者在停车场逗留的20分钟内,并未发现有巡视的工作人员。

京隆苑小区地下停车场的状况在深圳是否属于个例?记者也随机走访了南山、罗湖等几处不同区域的地下停车场。

在南山区荟芳园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晶报记者发现,入口设有保安亭,但并没有保安值班,停车场内也没有看到有保安巡逻。停车场内,由于个别照明灯已经损坏,所以各处明亮度显得不一。停车场里除了入口以及坡道等事故高发地段装有监控,其他地方都属于“无监控地带”。“因为停车场里面很黑,又空旷,也没什么保安,一个人的时候瘆得慌,自己总脑补在某些角落会窜出个坏人。”小区业主李女士无奈表示,虽然停车场的隐患颇多,但是现在车位这么紧张,有个车位就不错了,哪还要求这么多。

而记者在罗湖区罗湖商业城地下停车场发现情况,却明显好了许多。该停车场天花板上每隔几步距离就安装了一条灯管,虽然有一些已经坏了未更换,但整体光照充足,在车辆入口和出口处,都有保安人员在驻守,手机信号虽然相较地面较弱,但不影响上网和通话。

此外,晶报记者还走访了龙华区几个小区和商场的地下停车场,虽然灯光照明、安保力量分布、通讯信号等情况各有不同,但是并未发现极端的隐患问题。

像陈珊这样在意地下停车场安保力量的女车主不在少数,对此,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茜认为,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停车场的安保要求,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安保要求的规范,也多是集中在交通安全的角度。如《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的规定是,停车场应当根据需要具备照明、排水、通风、消防、防盗等条件或者必要的设施,但没有进一步的相关规定;《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停车场需安装监控设备,并应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网,但对监控设备的具体安装要求没有规定。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萨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停车场的安保工作是停车场管理方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安全保障义务的目的在于避免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车辆停放在地下停车场内,车辆驾驶人与地下停车场的管理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在停放期间,如果有人在地下停车场内实施抢劫、伤人等恶性后果,导致消费者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停车场管理方存在过错未尽到安保责任,受损者或者受害者可以要求管理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记者走访的部分地下停车场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物业公司也给出了回复。京隆苑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称,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内有两名专门负责巡逻的保安,车主有时没看到他们,并不代表物管没有设置巡逻人员,而且小区最近也逐步加装摄像头。荟芳园物业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停车场出入口在早上7至10点、下午3至10点两个时间段都有保安看管,停车场内部一般两个小时巡逻一次。由于成本问题,物业目前并未设置驻点在地下车库的工作人员,如果有业主提出需要加强,物业需上报业委会申请经费。

记者也从此前的报道中了解到,近期,深圳交警会组织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对场内的灯光照明、监控设施、通讯信号等安全防范设施进行排查维护,确保设施完整有效;组织各辖区交警大队开展经营性停车场全面巡查工作,其中场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及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其中的一项重点巡查内容。市民如果发现有停车场存在安全设施缺失或管理漏洞的情况,可以与所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单位及时沟通,或拨打83333333向深圳交警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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