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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人员参保无需再提供这个证!还能网上办理参保业务

编辑:卢东勃2018-09-03 14:42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

新闻提要

原标题:台港澳人员参保无需再提供就业证参保单位经办人可直接网上办理参保业务

深圳新闻网讯 国务院近日公布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包括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许可。记者日前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办理社保参保时无需再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也无需到窗口办理,参保单位经办人可直接网上办理参保业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精神,深圳市社保局发出《关于台港澳人员参保登记无需提供就业许可证的通知》,8月6日起台港澳员工办理社保参保时,无需再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参保单位经办人可直接网上为台港澳员工办理参保业务,操作流程为:登录“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入“单位申报业务”→选择“员工信息变更”→选择“新增”→按要求录入员工信息后点击“提交”(其中“是否港澳台人员”选择“是”,证件号码应录入台港澳人员《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号码)→补充参保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员工参保缴费登记业务。(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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