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陶倩 牛祉策2024-07-12 12:59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为提升工业气体储存使用安全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工业气体安全规范化管理,7月10日,《龙华“执”播》2024年第十期开播。
深圳新闻网2024年7月11日讯(记者 彭桂红 梁盈豪 张姗 幸雨函)为提升工业气体储存使用安全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工业气体安全规范化管理,7月10日,《龙华“执”播》2024年第十期开播。本期栏目聚焦工业气体储存使用安全,由龙华区应急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林旭龙、刘子铭依法开展工业气体安全专项检查。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张馨元、林醒鹏,专家杨振宇,市民代表吴志康,全程参与执法监督。
当天,执法人员一行走进凯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厂,对该公司的工业气体充装、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据了解,该公司主要从事工业气体的充装和经营,其中带储存经营的有氮、二氧化碳、氦、氩4种工业气体,不带储存经营的有氧、乙炔、丙烷等51种工业气体。
充装车间配置完备
执法人员首先抵达充装车间进行检查。“可以看到现场的气瓶存放区实瓶、空瓶、待检瓶是分区存放,并设有明显标志。气瓶临时存放区设有气瓶防倾倒措施。其中,实瓶有配戴好气瓶瓶帽和防震圈。”执法人员介绍,气瓶充装单位应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安全标签和充装标签,并现场扫描了气瓶上的二维码,查验该气瓶信息。
接着,执法人员来到气瓶充装台,依次检查了二氧化碳、氮气、氩气气瓶充装区和抽真空区域。经检查,充装台均设置了高度不低于2m、厚度大于等于200mm的钢筋混凝土防护墙,装配气瓶防倾倒措施,安全阀、压力表均在有效检验期内。并设置了充装超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阀,防止因气瓶超压发生安全事故。
“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对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设备定期检测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强调。
在此期间,执法人员注意到现场有一具灭火器的压力值已处于临界状态,提醒相关负责人及时更换。
安全装置管理合规
随后,执法人员对气体储罐相关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现场气体储罐气体管道有介质及流向标识,并装有防雷装置,且防雷装置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并定期检测。经检查,气体储罐装设有液位、压力显示装置,且显著位置已粘贴特种设备登记标志,储罐及其安全附件均处于有效检验期内。
台账资料准备齐全
之后,执法人员来到会议室,查看了工业气体的贸易单据和税务发票等相关台账资料。“工业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介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有危险化学品的许可范围,通过检查贸易单据和税务发票,就可以知道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有没有超过许可范围。
“本次执法检查现场管理和台账资料总体良好,仅发现一具灭火器压力临近黄色区域的隐患,已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执法人员总结道。
执法人员还强调,工业气体多数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采取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企业应通过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工业气体,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同时在储存使用工业气体的过程中要采取防倾倒、分类分区存放等措施,防止工业气体安全事故的发生。
普法小问答
Q:发现企业不规范使用工业气体,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投诉举报?
A:可以拨打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或者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市12350安全生产举报平台”举报。
Q:怎么识别气瓶是正规气瓶?
A:可以要求厂家提供他们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通过应急管理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查询模块查验许可证的真伪,还可以通过微信扫描气瓶上粘贴的含有气瓶身份信息的二维码,就能看到气瓶的基础信息(条码编号、出厂编号、充装介质、制造年月、下次检验年月、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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