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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检察案例获评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典型案例

编辑:陶倩2023-01-04 09:40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丁小梅)近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发生在广东省的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0件。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7件是刑事犯罪案例,3件是公益诉讼案例,涉及交通安全、高处作业、建设施工、矿山、渔业船舶、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记者获悉,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袁某重大责任事故案”,获评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典型案例。

据悉,被告人袁某是深圳市一家电器店的经营者,该店与网上某家电旗舰店合作,并为其提供空调线下安装服务。2020年5月16日,袁某在接到合作商的派单后,联系安排被害人徐某及蒋某某到深圳市龙华区某大楼进行空调安装作业,袁某本人到场指挥作业。

开展作业前,袁某并未核实徐某及蒋某某是否具备高处作业资格证书,也未确认高处作业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作业过程中,徐某在接取蒋某某、袁某递出的空调外机时,不慎从外机洞口翻落坠楼。下坠过程中,安全绳崩断,造成徐某当场死亡。经事故调查认定,袁某负该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袁某在现场等候,主动接受事故调查机关的调查。袁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书面谅解。

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应邀派员为事故调查提供法律适用指导。在确定袁某负该事故主要责任后,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0年10月15日,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以袁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向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鉴于袁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已经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书面谅解,检察机关在起诉时建议人民法院对袁某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适用缓刑。2020年10月26日,龙华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和量刑建议,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作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龙华检察将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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