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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查处两宗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案件

编辑:陶倩2022-01-11 09:51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吴春华 通讯员 方赞植)近日,观澜街道办事处接到多起非法买卖和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线索,观澜街道执法队立即展开调查,拟对两宗案件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向观澜街道办事处移交了当事人陈某向吴某购买两只苏卡达陆龟并饲养在家中的案件线索,观澜街道执法一中队立即展开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二人做出行政处罚。

据了解,2021年9月1日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决定》已经正式将原属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的12项执法业务下放到街道执行,其中就包含管辖野生动物的林业执法事项。这是相关执法事项下放到街道后观澜街道首次以街道名义查处的野生动物案件。

12月,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再次移交粟某非法购买和尚鹦鹉并饲养于家中的案件线索,观澜街道执法一中队在开展调查过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

观澜执法一中队提示广大市民,捕猎、杀害、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戒,严重者可以构成犯罪,请大家自觉拒绝购买、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向执法队监督举报。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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