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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你的养老金!中央最新定调

编辑:刘晓宇2021-12-21 09:12内容来源:央视交易时间

新闻提要

中央会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其中强调,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

近日,中央会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其中强调,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

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12月1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五份文件,其中包含《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来源:中国政府网官网

会议强调,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

会议指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完善制度设计,合理划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养老责任,为个人积累养老金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监督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抓紧明确实施办法、财税政策、金融产品规则等,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好操作,让参与各方有章可循、制度运行可监测可检验。

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进程明显加快

什么是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出有哪些作用?

据了解,我国多层次养老金体系主要包含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比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第二支柱是补充养老基金,主要形式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商业保险就归属于第三支柱。

而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即第一支柱,面临“一支独大”的现象,而且还面临充足性有限、可持续性面临挑战;第二支柱,比如企业年金面临雇主积极性不高或能力不足,受制于第一支柱高缴费率等问题。另外,随着就业形式发生变化,灵活就业比重增加,很多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参与第二支柱雇主主导的职业养老金,也需要建立灵活的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

事实上,从2018年开始,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进程就明显加快。

2018年3月2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从顶层设计引领推进养老金市场化改革。

△来源:证监会官网

证监会介绍,养老目标基金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在发展初期主要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运作,通过在大类资产和基金经理两个层面分散风险,力求稳健;二是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力争获得长期收益;三是设置封闭期或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避免短期频繁申购赎回对基金投资策略及业绩产生影响;四是鼓励基金管理人设置优惠的费率,让利于民,支持投资者进行长期养老投资。

证监会指出,推出养老目标基金,对于公募基金行业服务个人投资者养老投资,推进养老金市场化改革,促进公募基金行业健康长远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2018年4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来源:中国政府网官网

《通知》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2018年9月,养老FOF正式“试水”,首只养老FOF成立。作为养老金第三支柱的补充,公募养老FOF近年来发展迅速。目前全市场公募养老FOF规模已经突破1000亿元。

[编辑: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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