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闻

龙华交警提醒:乘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罚!

编辑:陶倩2021-08-11 09:43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黄嘉鑫 通讯员 傅烨)8月8日起,《深圳市电动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下称《规定》)正式开罚,龙华交警对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乘骑者进行处罚。

经过前期广泛宣传和为期一周的敬告期劝导教育,电动自行车乘骑者的头盔佩戴率有所提升,但仍有少部分人因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吃”到了罚单,根据《规定》,依法处以每次200元罚款。

龙华交警透露,将对乘骑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给予一次警告机会并录入系统,从第二次被查处起,每次处200元罚款。对于《规定》中涉及的其他处罚事项将直接予以处罚。除了在全区重点地段部署警力以外,龙华交警还将配合人脸识别和无人机抓拍等技术,严查电动自行车乘骑者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行为。


[编辑:陶倩]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