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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部门出台六条措施 遏制施工噪声扰民

编辑:马静欣2021-08-06 09:52内容来源:晶报

新闻提要

全力遏制我市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实现24小时无死角监控工地超时施工。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8月6日讯晶报记者 李果 实习生 罗倩 张美怡 通讯员 王佩瑶/文、图)工地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一直都是群众讨论的热点话题,也是生态环境部门督查防治的重点。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再次深入研究,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扬尘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六条措施》,全力遏制我市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据了解,六条措施包括建立施工工地信息共享机制。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应建立畅通市管工地和各区监管部门沟通渠道,对于新开工的工地,及时推送工地监管信息,落实扬尘防治日常监管属地管理,及时处理属地监管部门巡查发现的问题,对于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被通报的工地依法严格处理。

其次,生态环境、住建部门会同交通、水务等部门对问题突出的建设工程、拆除工程、配套工程等重点工地开展联合执法,督导企业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配套指南,并通过电子视频执法、联合通报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按规定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三,住建部门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将施工工地隔声围挡、封闭式施工棚、噪声监测系统(包括视频)等施工噪声污染防治、降尘防尘措施纳入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同时配套修订《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

第四,住建部门完善并细化《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扣分标准和惩处细则,对恶劣、反复违法的企业实施特别管控。对未落实施工噪声污染措施被立案查处的企业,设置严重处罚的扣分情形,同一建筑施工单位三个月内两次因施工噪声被立案查处,扣2分,扣分记录六个月;同一建筑施工单位六个月内三次因施工噪声被立案查处,扣3分,扣分记录一年。

第五,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住建部门对围挡设置、噪声监测点位布设、降尘降噪措施开展深入论证,适时修订相关标准。

第六,联合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和《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编制要点》,指导企业开展源头降噪。

[编辑:马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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