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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虽方便 戴上头盔才安全

编辑:陶倩2021-08-03 09:37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黄嘉鑫 通讯员 傅烨)8月1日起,《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实施。新规实施首日,龙华交警在全区商圈及人流量大的路口开展大规模查处行动,开出505份警告单及敬告单。

据介绍,新规明确,不戴头盔骑电动车将被罚款200元。新规开始实施的第一周(8月1日至8月7日)为佩戴头盔敬告提醒阶段,8月8日起正式启动查处。

新规实施首日,龙华交警部署警力在各商圈及人流量大的路口开展大规模查处行动,从8时至22时开展不间断执法。对普通市民骑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开具敬告单,进行现场劝导教育,重点提醒8月8日将启动查处。而对外卖快递行业骑手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现场开具警告单,并通知骑手,次日由企业安全主管陪同前往交警大队观看视频学习并签订承诺书;外卖快递行业骑手第二次不戴头盔被查获的,将按照新规开单处罚。

在首日的巡查行动中,龙华交警共对不戴头盔骑电动车的普通市民开出敬告单495宗;对快递员、外卖员的违规行为开出警告单10宗。此外,当日巡查过程中,还查处了266起其他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龙华交警提醒,骑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请务必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灯、不逆行、按道行驶,遵守交规,安全出行。龙华交警将持续加强路面的劝导,并通过进社区发放宣传单、借助新闻媒体、联系快递外卖企业加强教育和管理等方式持续宣传新规。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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