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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晶晶:传递司法温情 守护老百姓的公平正义

编辑:陶倩2021-02-01 09:18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谢晶晶。

“面对一次次正义与罪恶的较量,我们公诉人要做的,就是在办案中弘扬法治精神,斩除世间罪恶,传递司法温情,全力守护老百姓心中的公平与正义。”这是龙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部长谢晶晶多年开展公诉工作的感悟。

自2012年从事检察工作以来,谢晶晶在各个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一千余宗,代表检察机关起诉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成功获判。他凭借过硬的政治素养、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能力,先后荣获广东省优秀公诉人,广东省公诉标兵、最佳辩手,广东省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积极履职 承办龙华区首宗涉恶案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谢晶晶坚决贯彻执行有关部署,积极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

2018年2月初,在龙华区检察院全面承接刑检案件之前,谢晶晶受院领导指派,带领专业办案团队赴宝安区检察院协助办理了盘踞观澜街道库坑周边多年的以家族、宗族势力形成“村霸”的观澜“KK”专案,该案是龙华区挂牌成立后打击的第一宗恶势力团伙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掌握恶势力犯罪案件查办动向,明确了“联合各个部门,打消群众顾虑,全面收集证据,形成除恶合力”的取证思路,为案件成功办理打下良好基础。案件进入庭审后,谢晶晶围绕客观证据加强释法说理,对被告人的不实辩解逐一批驳,最终该案成功获判。

2018年3月20日,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承接检察业务后,谢晶晶承办了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宗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黑老大殷志军外号“毛哥”,2007年他盘踞龙华街道一带经营赌档,陆续笼络以湖南籍为主的社会闲散人员作为手下,逐渐形成等级分明、人数众多的黑社会组织“毛氏公司”,多次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2010年,“毛氏公司”覆灭,殷志军潜逃八年后落网。

“年代久远的案件,随着时间推移,可能有些证据会模糊。”谢晶晶仔细研读该涉黑案的所有证人证言,重新组织了证据链条后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6月,殷志军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不枉不纵 案件办理坚守客观公正立场

谢晶晶认为,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不枉不纵,是公诉工作的意义所在。2018年5月,戴某和苏某在龙华区贩卖止咳水时落网。谢晶晶在审查案卷时,发现戴某是惯犯,长期在其户籍地一带贩卖毒品,曾被当地公安干警抓获后因存疑不捕而取保候审,此次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事”。

于是,他立即通知公安机关调取戴某在户籍地的案卷材料,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并向龙华区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4月,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五年,苏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2020年初,因为疫情原因有些案件一直迟迟未能开庭。因担心判决时出现刑期倒挂,谢晶晶对手头已起诉案件进行重新筛查,发现年前起诉的一宗多人案件,其中两名参与情节较轻的被告人,羁押期限已经接近建议的量刑刑期。与法官沟通后,谢晶晶经过认真审查,发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法院也及时进行了变更。被告人家属非常感激,赠予了一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鲜红锦旗。

记者 丁小梅 通讯员 李薇/文 记者 蔡维泽 陈建华/图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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