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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最高可领5940元! 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不申领就过期了

编辑:刘婷2020-12-14 10:24内容来源:晶报

新闻提要

第二十七届“社保大家议”论坛活动现场。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2月14日讯(晶报记者 罗俊杰/文、图)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看过来:这笔钱再不申领马上就要过期啦!日前,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深圳市社保局)和晶报社联合举办的第二十七届“社保大家议”论坛上,人大代表、自媒体人、失业人员代表、社保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讨论了国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推出的新增补贴政策——失业补助金。据悉,失业补助金最迟必须在12月31日前进行申领。深圳市社保局呼吁,希望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尽快申领。

申领截止期限为12月31日

失业人员代表熊小燕提问说:“什么是失业补助金?要申领的话,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失业补助金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出的新增补贴政策。”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李东介绍说:“按规定,为了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生活,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一是在深圳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深圳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据介绍,与失业保险金不同,失业补助金是有申请时限的。深圳市社保局社保业务处副处长曾智介绍说:“失业保险金申领属于长期政策,符合条件即可按规定申请;失业补助金申领是针对疫情出台的阶段性失业保险扩围新政策,申请时间为2020年3月-12月。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最迟必须在12月31日前进行申请,否则将不能再申领。”

谈及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的区别,李东分析说,两者在申请时限、申请条件和待遇标准等方面都不同,参保人在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情况下,若符合失业补助金条件可以申请。“两者可以视为是互补关系,不能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李东介绍说,2020年3月-12月期间,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可以按规定再申领失业补助金。

参保人申领不需要任何材料

李东表示,申领失业补助金现在已进入倒计时,希望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抓紧时间尽快申领,千万别错过。“今年受疫情的影响,有不少参保人失业了,生活没有保障。正因为如此,国家才迅速出台了这个政策,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领取了失业保险金之后仍没有找到工作无法保障生活的参保人发放失业补助金。”他呼吁说:“这个政策将执行至今年12月31日。符合相关条件目前还未申领的参保人,不要错过机会,可以尽快通过深圳市社保局对外公布的各种渠道来申领,我们会快速审核、发放。”

有哪些领取方式呢?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以选择线上或是线下申请。其中,线上渠道有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深圳社保”和“深圳人社”公众号、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i深圳”APP、“粤省事”小程序;线下渠道有分布在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各大工业园区等人员密集处的社保自助终端(1100多台)、全市各社保服务窗口。“从目前的申领量看,基本上99%以上的已申领人员是通过线上渠道申领的。”李东提醒说:“参保人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提供任何材料,社保局将通过大数据比对的方式来确定其是否符合条件。”深圳市社保局社保业务处一级主办王晓芳提醒说,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按月领取),最长领取6个月,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能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自媒体人吴秋榜提问说:“假如参保人2020年1月份停止参保,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政策的起点时间是2020年3月,也就是疫情期间失业的参保人符合条件可以申领。国家出台的这个政策,是针对疫情的一次性政策。有人说:‘我从春节前就失业了,至今仍失业,为什么没申领成功?’这是因为,2020年春节是1月底。所以,假如是春节前失业至今,不符合政策规定的2020年3月-12月期间失业的申领条件。”李东透露说,如果是3月份起失业的参保人,近期已经找到工作了,则可以补申领失业那几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举个例子:小李2020年4月起在深圳用人单位停保离职失业,4月、5月、6月均未参保缴费,7月重新参保就业,那他就可以在深圳申请补发4、5、6月的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深圳市龙华区人大代表李敬中提问说:“假如参保人成功申领了失业补助金,这笔款项多久能发放?是直接打入社保卡吗?”

“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的,深圳市社保局将在审核通过后的次月25日前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深圳市社保局社保业务处副处长曾智回复说:“自助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时,若失业人员已办理并激活带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则无需提供金融社保卡号码,系统自动根据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读取;若尚未办理并激活带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失业人员可提供本人在本市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农商行九大可校验的银行借记卡。”

熊小燕提问说:“假如失业补助金申领成功,可以领到多少钱呢?”王晓芳回复说,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990元/月);缴费不满1年的,不超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即297元/月)。最长能领6个月,最多可领取5940元。在2020年3月后至文件出台之日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补发3月至6月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吴秋榜提问说:“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深圳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以个人身份参保?”李东回复称:“按新的政策规定,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若未在用人单位参保,则不视为重新再就业而停发失业补助金待遇。因此,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按相关规定参保。”

“听完大家的介绍和讨论,我觉得这个政策非常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失业人员的生活。”李敬中建议说:“我希望可以通过大数据比对和人工识别的方式,让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以确确实实拿到,让有困难的人员能够真正享受到这个待遇。”

最后,针对近期社会上出现的个别企业利用失业保险待遇相关政策牟利的不法行为,李东提醒说,深圳市社保局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或参保人),可以通过深圳市社保局提供的官方途径自助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方便快捷,不需向任何组织和个人缴纳手续费。失业人员(或参保人)若遇到任何疑难问题,可拨打12333热线咨询,或通过社保局官网——办事指南——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申领中各分局失业科电话进行详细了解。

[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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