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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观澜街道“鸿基新都”项目有关情况的通告

编辑:陶倩2020-10-25 07:20内容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新闻提要

近期,观澜街道“鸿基新都”项目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引发社会关注。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观澜街道“鸿基新都”项目有关情况的通告

近期,龙华区观澜街道“鸿基新都”项目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引发社会关注,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鸿基新都项目概况

鸿基新都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21号,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18年11月竣工,共有7栋房屋(6栋商务公寓、1栋酒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记载的权利人均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长安汽车深圳公司”)。长安汽车深圳公司与深圳鸿润创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鸿润公司”)签署了7栋房屋的租赁合同,并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取得了《房屋租赁凭证》。鸿润公司与各承租人陆续签订了《深圳市物业租赁合同书》,其中部分承租人的租赁房屋已经办理了《房屋租赁凭证》。近期,陆续有承租人投诉鸿润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以租代售”等事项,提出了“确认产权或退款赔偿”、“处罚违法行为”、“拆除违建”等诉求,引起纠纷。

二、纠纷处置情况

1.纠纷发生后,我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搭建沟通平台、召开协调会。在各部门协调下,目前部分承租人已经与鸿润公司就相关争议达成调解。后续,我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办继续搭建沟通平台,化解矛盾,如确实无法就民事纠纷达成调解,双方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根据投诉人提供的其与鸿润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等材料,双方的合同约定虽然突破了《合同法》中关于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但该行为属民事法律调整范畴,合同双方对租赁主体、租赁期限、租赁金额、仅取得租赁使用权等事项的意思表示明确,并没有转移所有权的合意。且当前暂无相关法律法规对“以租代售”进行明确定义及规制,据此将双方的租赁关系认定为“变相销售”进行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我局已将上述意见回复投诉人,市住房和建设局复查后,亦对我局处理意见依法予以维持。

3.关于租赁合同效力及是否可以解除的相关争议,属司法机关职权,合同当事人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关于部分承租人反映在租赁过程中鸿润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根据职能分工,我局已经将相关线索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承租人如有新的证据材料,可进一步向我局反映或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三、特别提示

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或租赁房屋时,应当核实项目的土地房屋性质及证照资料,全面仔细阅读合同文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避免陷入消费陷阱;树立正确维权观,发生纠纷时,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期我局已陆续针对“上麟府”、“恒大时尚慧谷”等项目发布通告,告知广大市民项目情况及注意事项,保障市民群众知情权。后续,我局将持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请各相关主体严格遵守房地产市场监管相关规定。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0月23日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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