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陶倩2019-11-05 09:16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龙华新闻讯(记者 康碧艳 通讯员 周瀚)《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近日,区住房保障中心举办维修资金法规政策宣讲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以便做好新旧条例的衔接工作,促进维修资金工作顺畅开展。龙华区各街道办、各社区工作站、各小区管理处、各业主委员会代表近200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本次培训主要包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法制培训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培训。由区住房和建设局法律顾问董云健律师介绍新旧物业条例在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面的新变化新要求,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详解业务办理流程,并结合实际问题做相关业务指导。此外,主讲嘉宾还针对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各参会人员对本次培训感到满意,希望多举办此类针对性强、操作指导性强的普法培训会。
区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对龙华区维修资金追缴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表示肯定,重点分析了维修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和使用工作,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充分行使追缴权力,做好维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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