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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共1条)

编辑:2019-09-11 18:57内容来源:深圳龙华融媒发布

新闻提要

投递截止时间:在“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之日起,五日之内为有效投递。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就龙华区“书记信箱”平台运营维护服务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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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龙华区“书记信箱”平台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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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具体需求

龙华区“书记信箱”网络平台是在龙华区领导的指导下、借鉴南山区“书记信箱”平台搭建的网络信息平台。龙华区“书记信箱”的构建,是龙华区委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的一项新举措。龙华区“书记信箱”自2015年10月31日正式上线以来,逐步成为龙华市民向龙华区委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和投诉请求的重要渠道。为继续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推进政务公开,拟选择专业机构承接龙华区“书记信箱”平台系统运营维护项目。

具体需求:

(1)合作期间运营服务商需配合我部做好龙华区“书记信箱”平台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并具体承担网络PC端和微信端的界面运作及后台管理工作;

(2)鉴于平台运营维护的要求,运营服务商需配合我部建立起基于运营、维护平台的各项管理规定,以便该项工作有序流畅;

(3)龙华区“书记信箱”平台的运营维护工作主要为:一是在每个工作日对网友来信的内容进行把关、编辑、分发,处理和总结;二是技术上对后台的日常维护和改造,以适应不同情况和要求;

(4)运营服务商需指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龙华区“书记信箱”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协调双方联络和沟通;

(5)对龙华区“书记信箱”网络平台的运营维护工作以年度为单位,在承接期限内必须按照我部的要求做好相应的工作;

在合作期间,运营服务商需在相关的新闻网站每周进行1至3次推介,宣传龙华区“书记信箱”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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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物资和专业技能;

(5)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资质证明材料。(与区级及区级以上直属单位、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合作过的合同及项目现场能体现承办单位的照片);

(6)本项目对于一个法人多家公司进行投递资料,只承认一家供应商符合要求,超出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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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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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递,采用电子资料文件;

(2)投递截止时间,在“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之日起,五日之内为有效投递,逾期视为无效;

(3)投递资料要求:文件中第三点供应商资格要求(1)、(5)盖章后扫描件即可;

(4)投递资料确认方式,以有效日期内发送符合供应商要求资质材料到指定邮箱即可(备注:XX项目+公司全称+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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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沿河路1号A103

项目经办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21034427

资料收集邮箱:3070905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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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方式

投诉受理人:史先生、郭小姐、温小姐

投诉受理电话:23338180、23338184

投诉受理邮箱:LHXCBJDXZ@163.com

内容来源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编辑

曾家祺 杨维易

统筹制作

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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