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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549户保障房家庭可续签租赁合同

编辑:陶倩2019-07-30 13:32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康碧艳)7月29日至31日,区住建局将有序开展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保障性住房续签工作。据悉,本次符合续租的家庭共549户,其中户籍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4户。

据了解,即将签订续租合同的549户家庭是2016年期间入住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保障性住房,按照保障性住房相关管理条例规定,每三年需要对租户的家庭住房面积、房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重新审查,符合条件的家庭方可办理续签手续。按照安排,续签时间分别为7月29日至3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2:00-6:00,续签地点在龙华人才安居公司服务大厅。

区住建局提醒,承租人收到提示短信后,根据提示短信要求携带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无房产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到续约办理地点签订并领取租赁合同。若承租人员婚姻状态发生改变的,需携带已婚变更资料(结婚证、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询日期距离递交申请之日不超过15天的无房产证明)、离异变更资料(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到区住建局完成变更手续后,方可续签合同。

另外,申请人如不能到场签订租赁合同的,可委托成年的家庭成员,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

值得一提的是,已签订延期退房协议的租户,以协议约定时间办理退房。不符合续约条件的承租人须在8月5日前办理退房手续。如不按时办理退房手续,自8月6日起,按照原合同规定,前6个月内按照原租金标准双倍向承租人收取房屋占有使用费,自第7个月起按照原租金标准四倍向承租人收取房屋占有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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