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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天放暑假,安全不放假

编辑:孙梦婷2024-07-12 12:16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7月14日,深圳市中小学开始放暑假。孩子的暑期安全如何保障?本报记者采访相关部门,就防溺水、交通安全方面梳理了部分知识,为孩子们过快乐安全假期提供指引。

游泳牢记“六不准” 遇险切莫逞英雄

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溺水死亡人数中,少年儿童占比超过50%。孩子外出游玩时,家长应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并在日常教育中时常提醒孩子牢记“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不同年龄的孩子,容易发生溺水的地方也有所不同:4岁以下孩子需注意水缸、浴盆等。5-9岁孩子应注意水渠、小溪边等。10岁以上孩子易发生溺水的地方为河边、游泳池、海边等。

发现有人溺水,要大声呼叫,寻求成人帮助,同时拨打110报警、联系120急救人员,并寻找救生圈、木板、竹竿、树枝等抛向溺水者,救人时要趴在地上降低重心,避免被拉入水中。

外出游玩 交通“安全弦”不能松

暑假的周末,都是一家大小外出游玩的“黄金”时间,特别是随着深中通道的开通,中山、江门、珠海都成为周末游玩的优选。但是,放松之余,“安全弦”不能松,不管用何种出行方式开启假期,交通安全都不能“放假”。

交警部门提醒,暑期外出游玩,除了乘坐私家车要全程系安全带,乘坐大巴时也要如此。

当开车到达目的地时,部分家长为赶时间或省事,让孩子自己下车。在没有观察清楚周边环境的情况下,这样下车极易造成“鬼探头”现象,还可能会给后方驶来的车辆带来危险隐患。开启车门前应当注意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门。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家长应叮嘱孩子不要将头和身体探出天窗或者侧窗,否则在行驶过程中身体容易被车外物体刮到,并且在遇到意外情况或急刹车时,也极有可能因为惯性被甩出车外。

年满16周岁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性,逐渐走进了孩子们的视野。但依照法律法规,年满16周岁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交警部门提醒,13至16岁的孩子正处于青春叛逆期,难免有想骑车出去兜风的想法,家长要特别注意日常安全教育,并妥善保管电动自行车钥匙。对于年满16周岁的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要牢记6点:戴头盔、不闯红灯、走非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违规载人、不骑行违法改装过的电动自行车。

此外,暑假期间,不少学生会结伴乘车到附近的娱乐区域游玩,交警提醒要避免搭乘无牌无证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拒绝乘坐非法营运的电动自行车。据介绍,合法营运车辆必须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线路标志牌,并且必须安放在车前挡风玻璃处;客运车辆车厢内一般在显著位置公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电话等信息。

龙华新闻记者 张瑜


[编辑:孙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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