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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落户罗湖最高补贴500万元

编辑:刘晓宇2024-06-20 10:29内容来源:深圳晚报

新闻提要

深圳新闻网2024年6月20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谢启宗) 近日,罗湖区发布《深圳市罗湖区支持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打造与“三力三区”建设相适应的现代法律服务业,突出做大做强和做专做优,从落户发展、办公空间、法律服务人才、涉外法律服务业合作等方面给予全生命周期支持,助力大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均衡发展,推动律师事务所、公证等法律服务业与上下游高端服务业齐力发展,提升罗湖法律服务业的整体实力。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亮点频现,包括全力开展法律服务机构招引。通过给予创新型产业用房政策,大力招引亿元以上规模化法律服务机构落户罗湖,发挥虹吸效应,带动辖区法律服务业整合向上发展。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法律服务机构,按条件给予最高500万元落户支持。

助力产业链条发展,《若干措施》把支持政策扩展到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公证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推动法律服务业上下游集聚发展。制定招商引荐奖励政策,鼓励其他社会主体积极参与招引法律服务机构。

深晚记者注意到,此次《若干措施》对年营收1000万元以下法律服务机构给予增长支持,鼓励法律服务机构规模化发展;另外也对年营收1000万元以上法律服务机构给予增长支持,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

同时《若干措施》支持做专做优,激励律师事务所提升法律服务品质,拓展破产管理、知识产权、企业合规、海事海商、航空保险等法律服务高端细分领域业务份额,推动中小型特色所做专做优。

[编辑: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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