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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政观察 | 深圳“探路”公益诉讼6年,这些经验弥足珍贵

编辑:刘婷2021-10-09 08:58内容来源:深政观察

新闻提要

2015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深圳成为全国首批公益诉讼试点城市。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2015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深圳成为全国首批公益诉讼试点城市。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10月8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市检察机关调研我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小政获悉,六年来,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780件,通过办案挽回国有财产3.3亿元,公益诉讼检察“深圳品牌”初步形成。

01

守护“青山绿水”和“舌尖上的安全”

在这3780件公益诉讼案件中,以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两个领域的案件最多。六年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加强对污染河流、损毁林地耕地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办理案件655件,督促整改被污染河流10条,修复被污染、损毁的林地、耕地1671亩;通过组织“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校园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办理案件2146件,联合有关部门对15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专项检查,探索开展食药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守护了深圳的“青山绿水”和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也是公益诉讼的重点。深圳市检察机关加强对非法占用国有土地、违法储备土地“炒地皮”等问题的监督,办理案件256件。比如,针对深圳高尔夫俱乐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处置问题,参与研究到期土地处置方案,推动依法注销涉案地块房地产权证,收回土地1.33平方公里。

02

向非法收集个人信息“亮剑”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圳市检察机关大胆探索,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凡是公共利益的热点、痛点、难点,都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发力点。

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后,深圳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在全市部署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法治手段维护城市安全。加强对燃气公司、瓶装气服务点、老旧小区、城中村等重点场所的燃气安装检查,已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00多个,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个,批捕4人。

今年初,宝安区发生一起因无障碍通道被破坏、导致残障人士摔下轮椅重伤致死的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深圳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针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1份。在此基础上,刚刚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率先在地方立法明确“创设无障碍城市建设公益诉讼制度”。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备受关注。深圳市检察机关组织对全市145处住宅小区、餐厅、商店等重点场所进行调查,针对“扫码支付”“扫码点单”等违规收集个人信息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治。

03

率先设立生态环境公益基金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由于专业技术性强、检验鉴定费用高、调查取证难度大等原因,往往诉讼成本高昂。即便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也“远水解不了近渴”。这也是目前有关社会组织提起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

去年,全国首个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实施,提出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一系列创新性、探索性的规定,明确提出设立生态环境公益基金。

今年,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统筹指导和支持下,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民政局等单位,在全国率先设立生态环境公益基金,目前基金规模已达到1200万元。该基金不仅可以支付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费用,也可用于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等。

[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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