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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街道正式承担起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责任

编辑:陶倩2021-09-02 09:27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街道执法部门开出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龙华新闻讯(记者 陈欣 通讯员 赵姝蒙 唐明秀 文/图)9月1日,龙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一中队开出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天,龙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一中队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弓村六巷出现一堆违规摆放的袋装水泥,现场检查后发现是附近楼栋的居民擅自将袋装水泥堆放在此。执法人员立即找到当事人程某,对现场进行勘验、测量涉嫌违法占用面积,并进行调查询问。执法人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占用公共场所的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按照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使用移动终端,线上流转文书,现场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开具,标志着龙华街道办事处正式承担起本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责任。

据了解,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署,为加强各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管理能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全市行政区域内的74个街道办事处将依照有关文件实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明确18个事项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其中就包括对违法占用公共场所这种违反城市容貌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行政执法权责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对于群众来说无疑是件好事,解决问题将会越来越快、越来越方便。”龙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表示,龙华街道将在综合行政执法中,围绕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五化”建设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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