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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深圳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三批)

编辑:刘诗瑾2021-08-31 09:56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

新闻提要

8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批信访举报案件12宗,其中宝安区2宗,深汕合作区2宗,罗湖区1宗,南山区1宗,龙华区1宗,坪山区1宗,市直部门4宗。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8月31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窦延文)8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批信访举报案件12宗,其中宝安区2宗,深汕合作区2宗,罗湖区1宗,南山区1宗,龙华区1宗,坪山区1宗,市直部门4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噪声6宗,生态3宗,大气2宗,土壤2宗,其他1宗。

截至目前,中央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3批18宗信访举报案件(标“*”重点案件2宗),其中宝安区4宗,南山区2宗,深汕合作区2宗,罗湖区1宗,龙华区1宗,坪山区1宗,市直部门7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噪声9宗,生态5宗,大气4宗,土壤2宗,水1宗,其他1宗。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各相关单位,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编辑:刘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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