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陶倩2021-03-15 09:55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龙华新闻讯(记者 宋彪 通讯员 周健 范小辉)为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3月11日下午,区安委办组织开展2021年全区第二次“三小”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清患”专项行动。当天,全区共出动1685人,检查2336家次,发现气瓶超量存储的有182家,不合格气瓶46瓶;发现不合格灶具17个,软管超过2米72条,软管老化、穿墙未保护61条;发现经营场所未安装(启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106家;暂扣气瓶93瓶,暂扣软管7条,暂扣灶具2个;张贴燃气安全“四个严禁”781张,发放燃气安全宣传资料1275份;停业整顿3家。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区安委办提前下发了《区安委办关于2021年开展“三小”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清患”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检查指引,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要按照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严查“三小”餐饮场所是否落实燃气安全“四个严禁”(即:严禁使用超期、报废的液化石油气瓶。严禁将连接的胶管穿门、窗、墙及厨房过道、排水沟。严禁将气瓶通过软管和三通连接多台灶具。严禁将气瓶组与灶具放置在同一房间);要加大对非法销售“黑煤气”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对辖区燃气灶、减压阀、软管等燃气使用设施设备的销售门店、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对销售、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依法“追链条”打击。要求各单位要督促燃气使用场所购买、使用合法燃气,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通过“以查代宣”,全面督促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和遏制“三小”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当天下午,区安委办派出4个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其中,区安委办有关负责人带领第一督查组到观湖街道润城社区开展“三小”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督导检查,检查发现一家腌面店、一家牛肉店、八刀米粉店三家餐饮场所现场均未张贴燃气安全“四个严禁”,潮汕牛肉店已张贴燃气安全“四个严禁”。督查组督促场所负责人立即整改,要求餐饮场所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场所的燃气灶具、软管及减压阀、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等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同时,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局、区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分别开展督查整治行动。
下一步,区安委办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三小”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清患”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三小”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三小”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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