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陶倩2021-03-01 09:32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龙华新闻讯(记者王雪敏)近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使用假备案标识或套用他人备案标识上路行驶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一步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2月25日,龙华交警大队在辖区各重点路段、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涉备案标识违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重点对以下三类情况进行查处。一是严禁污损、遮挡号牌。对于已备案电动自行车,要求必须保持备案标识干净整洁,可识别牌面号码,严禁出现用泥水污损、贴纸、口罩遮挡号牌等情况。二是严禁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对于已备案电动自行车,所有的备案标识应按要求悬挂在车辆后方,并且无杂物遮挡。三是严禁使用伪造、变造、假号牌。所有电动自行车严禁使用伪造、变造备案标识,严禁使用他人备案标识,违者交警一律予以严罚。此外,除了涉牌违法整治,龙华交警紧绷交通安全这根弦,严查电动车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2月25日当天,龙华交警大队共查扣电动车19台,查处各类违法766宗。龙华交警提醒市民,电动车备案后实现人车关联,即便是用了别人的标识、或是假标识,交警也能一眼识别。事故与违法相随,安全与守法同在,备案标识必须合法合规使用,骑车上路“一戴两不”(戴头盔,不闯灯,不逆行)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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