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闻

今天,龙华区停止电动车备案!后天开始,依法查处!

编辑:刘婷2020-12-16 08:12内容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新闻提要

提醒:未备案车辆,禁止上路 ​

套用、盗用他人备案标识  

同样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举个例子

2020年12月10月,王某报警称其一个多月前丢失电动二轮车备案标识(深圳B49S09)出现在万丰晨光路,且悬挂在另一辆电动自行车上。

[编辑:刘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LINKS

龙华政府在线|观湖政务网 |民治政务网|龙华政务网|大浪政务网|福城政务网|观澜政务网

深圳新闻网|深圳政府在线|福田网|罗湖网|南山网|盐田网|宝安网|龙岗网|光明网|坪山网|宝安国防网

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中华网|东方网|南方网|北方网|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网易

粤ICP备16092393号

Copyright   ©by ilonghua.sz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