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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无障碍城市要“硬设施”更要“软环境”

编辑:陶倩2020-12-11 15:31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徐蔚昕)昨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开门立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让立法更科学。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王虎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宪潞参加会议。

来自区民政局的杨春红同时也是区残联副理事长。她认为,无障碍不是一个环境的无障碍,应该是要充分保障残疾人参与社会建设的平等的权利。因此,残疾人不仅要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还应该充分保障他们参与社会建设的平等权利。对此,区人大代表代伟颇为认同。她说,很多肢体残疾的人不是智力有问题,他们有很大一部分能参与社会建设,社会应该给残疾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市人大代表林卫华直言,“无障碍建设条例”不是“工程建设条例”,除了硬件投入之外,还包括软环境的打造。而这不仅仅是建电梯、车位等,更多的是包括就业政策、心理辅导。此外,他还建议,在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要加强部门协作,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特别是在前期设计施工阶段,重复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在其他项目建设的时候一并考虑,避免反复施工扰民的情况,更好发挥设施的作用。残障人士代表张莹莹建议,要明确无障碍设施监管部门,让残疾人群体“投诉有门”。此外,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有一个标准,比如停车场中无障碍停车位的比例。

王虎善表示,建设无障碍城市,既要发挥政府的有形之手,也要充分调动市场作用,发挥社会作用,特别是大企业的社会责任。会后,针对与会人员提的意见建议将会逐条认真做研究。他强调,要充分发挥立法民主,在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下,让《条例》“管用”,实施之后能够切实起到应有的作用。

孟宪潞表示,从“无障碍环境建设到无障碍城市建设”,这是一个很大的飞跃。他建议,要界定好无障碍城市的内涵和外延,先行先试的深圳要站得更高,使无障碍城市建设所包含的内容更完善。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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