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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奖惩有度有序推进垃圾分类

编辑:陶倩2020-08-28 08:21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居民在景田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分类投放垃圾。

今年是深圳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之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是龙华区公共环境提升攻坚行动的工作重点。垃圾分类不仅能够让有用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使用,还能够减轻垃圾处理的压力,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是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一环。自2019年底以来,龙华区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社区、街道路面等公共区域的分类成效取得了一定成绩,市民纷纷为此举点赞。

市民来信

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如何

垃圾分类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一环,龙华市民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多位市民给书记信箱来信,询问垃圾分类工作情况:龙华区城中村数量较多,人口结构复杂,如何做好城中村垃圾分类工作?目前深圳市在物业小区推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分类模式,龙华区物业住宅小区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如何?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好后,龙华区是否有分类收运处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即将实施,对于不参与垃圾分类的个人及单位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那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个人或单位是否有相应的奖励?

还有其他市民表示,龙华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情绪高涨,但仍有部分人员对垃圾分类知识知之甚少,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

现场探访

分类设施按需完善垃圾分类已成习惯

19日下午,记者来到龙华区景田小区探访该城中村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该小区是深圳首批分类示范城中村。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中央设有专门的垃圾分类点,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专门的分类桶,分类点还设有大屏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片和小知识。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分类桶的设置数量是综合考量了小区人口后决定的,有害垃圾、织物及可回收物分别设置对应的分类桶1-2个,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则较多,有9个,其中织物的回收还可以通过预约上门的方式进行,更显便利。为了避免较长时间存放,影响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厨余垃圾分类桶只有早晚7点至9点开放。值得一提的是,为方便居民将厨余垃圾和包装物分别投放,其中一个其他垃圾分类桶就设置在厨余垃圾分类桶旁,体现人性化设计。

负责人还介绍各分类桶每日都有专人巡查,按投放量预约专门公司清运,其中其他垃圾量较大,一般会有2-4次。此处的厨余垃圾分类点主要针对居民,小区南侧还有一处分类点对应小区内的商户,废旧家具、花卉绿植、绿化垃圾等暂存点也在那里。

在询问过程中,陆续有居民前来投放垃圾,各年龄段的居民均在分类里仔细分类、对应投放。

据介绍,该小区垃圾分类督导自5月17日起实施,开始时也有小区居民觉得不太方便,相关工作人员与保洁、物业、义工配合,每日早晨6点至8点居民投放高峰时段对各楼栋进行引导,对于不太会分类或是刚搬来的居民,早晚7点至9点都会有义工在分类点督导,同时开展20多次入户宣传,对小区80.7%的住户宣传垃圾分类。目前,景田小区居民,已普遍形成分类定点定时投放的垃圾分类好习惯。

部门回复

全区372个城中村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据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龙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是分阶段推进,推动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2020年创文重点工作之一,龙华区积极探索,上半年率先在观湖街道景田小区按照“一村一策”的工作方式,开展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完善分类设施,配备专业督导员,压实物业和环卫企业主体责任和宣传引导多措并举,配合奖惩机制,形成有效激励。

目前,景田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生活垃圾日均回收利用量达1.932吨/日、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超额完成市局制定的38%回收利用率目标,探索出可复制推广的城中村分类模式。全区372个城中村将根据“一村一策”工作方法,全面落实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18年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率先在观湖街道文澜苑小区开展物业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建成龙华区第一个采用“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分类模式的小区。2019年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全面推进物业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撤除物业住宅小区楼层桶和小区内其他生活垃圾投放点,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将原有的部分生活垃圾投放点改造为集中分类投放点,设置宣传栏,配备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等收集容器以及洗手池等。同时在小区内设置废旧家具和厨余垃圾集中存放点。在晚上7点至9点安排专业督导员开展定时定点督导工作,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其中家庭厨余垃圾是分类投放的重点。截至目前,龙华区160个物业住宅小区已基本实现“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住宅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参与率达50%。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充分调动龙华辖区居民及单位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龙华区制定并印发了《龙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本区行政区域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家庭、住宅区及单位采取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进行激励,其中个人名额为130个、家庭名额为645个、住宅区名额为40个、单位名额为50个。

具备条件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应当主动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被评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的将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相关信息纳入市民文明诚信分采集目录;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家庭,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将通报表扬,给予补助资金2000元,并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住宅区,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通报表扬并按照10万元/1000户的标准补助,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100户,补助资金减少5%,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补助资金增加5%,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补助资金仅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采购、宣传培训以及劳务补贴等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单位,将通报表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经办人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不占用各街道积极个人名额),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学校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绿色学校”。

下一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制定分级分层次培训计划,全方位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居民、青年学生等人群,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普及力度。

记者 黄嘉鑫 通讯员 林金霞 李源辉/文 记者 蔡维泽/图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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