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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检察官谢晶晶获评广东检察先锋模范

编辑:陶倩2020-07-22 08:22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区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二级检察官谢晶晶。

记者获悉,近日,“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2020年第一期名单公布,全省10名检察官获评“广东检察先锋模范”。其中,龙华区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二级检察官谢晶晶入选,为全市唯一入选的检察官。值得一提的是,日前,谢晶晶还获评深圳市2019年度“十佳最美政法干警”。

积极履职,争当扫黑除恶尖兵

1983年出生的谢晶晶自2012年入职以来,先后办理近千宗公诉案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谢晶晶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严谨的工作态度,积极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2018年2月初,在龙华区检察院全面承接刑检案件之前,谢晶晶受院领导指派,带领专业办案团队赴宝安区检察院协助办理了一批龙华辖区涉黑、涉恶案件。

2018年3月20日龙华区检察院全面承接检察业务后,谢晶晶承办龙华区检察院受理的第一宗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年代久远的案件,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有些证据会模糊。”谢晶晶仔细研读该涉黑案的所有证人证言,重新组织了证据链条后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6月,“黑老大”殷某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此外,谢晶晶在院领导带领下,提前介入观澜“KK”专案,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推动案件顺利突破,精准打击了涉嫌敲诈勒索和破坏生产经营的涉恶犯罪团伙。

服务大局,积极护航经济发展

谢晶晶充分认识到刑法是保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条防线,是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此,他在工作中既重视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也重视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从严打击侵害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各类犯罪,积极护航辖区经济发展。

曾经,受公安机关邀请,谢晶晶提前介入某集团下属科技企业被职务侵占案,深入了解案情和被害单位意见,与侦查员会商侦查方向,引导侦查取证,切实保护了辖区非公有制企业利益。此外,他还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管理漏洞,向被害单位进行反馈,帮助被害单位提升抵御风险能力。

谢晶晶还参与起草了《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民营经济刑事案件实行法益修复考察期的意见(试行)》,探索对涉企案件设置法益修复考察期。

值得一提的是,谢晶晶擅于在办案过程中撰写信息及调研文章,针对类案总结经验,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小案件”助推“大治理”。他曾针对现代都市个别案件高发情况,结合类案撰写信息及调研论文,被多家媒体、网站转载,引起较大反响。

记者 周德萌 通讯员 龙检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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