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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史上最严食品安监条例实施情况如何?人大历时半年执法检查披露多个问题

编辑:何畅2019-10-31 08:34内容来源:南方日报

新闻提要

《条例》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今年4月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历时半年,对深圳10个区(新区)做了全覆盖的执法检查。

原标题:深圳史上最严食品安监条例实施情况如何?人大历时半年执法检查披露多个问题

食品追溯体系仍处起步阶段 订餐平台有无证照商家入网

南方日报2019年10月31日讯 “深圳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仍处起步阶段、联合惩戒与信用监管仍未有效落地、订餐平台有无证照商家入网……”被称为深圳史上最严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下称《条例》)已实施了一年多,10月30日,深圳市六届人大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升至75.2%

《条例》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今年4月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历时半年,对深圳10个区(新区)做了全覆盖的执法检查。检查发现,深圳已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食品安全已被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近年来,市区财政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经费投入规模逐年提升,市财政预算相关项目经费(不含政府投资)年均增长约16%,2019年已达3.82亿元。

同时严打食品违法犯罪,2018年1月至今年8月,深圳共查办食品类违法案件7890宗,罚没款1.52亿元。2018年食品类案件罚没款比2017年增长158%,公安部门查办食品刑事案件的刑拘人数、逮捕人数分别比2017年增长91%、82%。

《条例》实施以来到2019年8月30日,依据《条例》共查办案件806宗,处罚金额442.49万元。

“检查结果显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市民对深圳食品安全满意度从2015年的57.8%提升到目前的75.2%。”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说。

拟启动食品安全处罚条例立法

但检查中也发现多方面问题,如执法和司法、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部门协作等联合执法、联合办案能力亟待提升,部门间对风险监测数据、风险评估结果的沟通和共享不足;除了传统经营主体,网络订餐第三方网络平台发现存在无证照商家入网经营、超范围经营、卫生环境不达标、送餐过程随意等问题。

人大认为,除了继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党政同责、部门协作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之外,还要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归集食品安全各类信息,实行“互联网+食品”监管。

同时,人大也将加强对《条例》相关制度的研究,适时启动条例修订,以及启动食品安全处罚条例的立法。“简单食品违法案件适用一般程序,会耗时过长,占用执法资源过多。深圳应在法制方面先行突破,建议市市场监管部门尽快启动相关立法,如建立食品类案件简易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信息纳入征信,提高执法监管效力和威慑力等。”骆文智说。

问题

关键词1:食品安全

“三小”场所大量存在食品安全状况较差

检查发现,深圳食品安全问题日趋多样化,客观风险依然突出。具体体现为:一是食品输入性风险高,深圳100%的粮食、95%的食用农产品、85%的食品依靠外地输入,食品安全输入性、源头性风险高,对市外供深食品生产基地的外延监管等工作机制还不健全;二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如学校及校园周边、工业园区食堂、城中村等食品安全风险问题较为突出,私宰现象屡禁不绝,缺乏执法整治的长效机制;三是“三小”场所食品安全状况较差,还存在大量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从业人员素质低,生产技术装备落后,经营卫生环境差。

从2019年上半年抽检不合格项目类别的分布来看,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导致食品不合格的首要因素;其次是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

▶▶人大建议

推进小摊贩登记建档纳入规范化监管

深圳人大建议,加大对城中村食品安全、私屠滥宰、学校周边等重点领域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大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养老机构食堂、学校食堂、企业食堂等大型餐饮单位的监管,将监管力量聚焦于薄弱区域。同时,加快推进小摊贩登记工作并纳入规范化监管,摸清底数,健全档案,全面提升“三小”食品安全水平。

关键词2:政府监管

联合惩戒与信用监管仍未有效落地

在政府监管上,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检查发现,运输过程中食品安全风险较为突出,对食品冷链物流的监管缺乏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相关罚则有所缺失,监管存在空白。

再比如,日常监督检查的手段不仅较为单一、现场检查频次不够,对食品违法者也偏重于经济处罚。2019年上半年,查办食品类违法案件1623宗,案均罚没1.42万元,违法综合成本仍较低。而《条例》中规定的联合惩戒与信用监管还没有落地,监管部门间以及监管部门与银行等金融、征信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仍未建立,从业人员违法后行业禁入、联合惩戒机制不完善。

▶▶人大建议

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

深圳人大建议,应尽快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完善食品从业人员违法后行业禁入和食品行业“黑名单”制度,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联合惩戒,提高失信主体违法成本。

关键词3:追溯体系

食用农产品未有效实现源头追溯

《条例》多处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作出规定。但检查发现,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仍处于起步阶段。

一是输入性、源头性食品安全风险普遍存在,水产品非法添加违禁物品现象仍有发生,货源基本来自外地,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对接衔接不畅,产品与票据关联度不高。

二是食用农产品未能有效实现源头追溯,尽管目前政府、学校、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均建立了追溯系统,但系统相互割裂,信息融合难、不互通,追溯只在各自的体系中运行,无法实现从产地到消费者的高效全程追溯。

三是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追溯体系不健全。“目前深圳食品溯源多采取索证索票、溯源码查询,但检查农贸市场时,部分商家对农产品的食品溯源存在流于形式、索证索票不规范、乱写乱贴、进货查验信息漏记或未记载情况。”骆文智说。

▶▶人大建议

尽快建立全市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深圳人大强调,政府应尽快统筹协调各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以及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地、各行业已建的追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食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另一方面,加大对深圳市外供深农产品基地的外延监管力度,加快推进供深基地建设,加强对供深农产品基地的智慧化监管。

此外,进一步细化建立最严格的“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加快出台《供深食品评价制度和供深食品标识制度》,完善供深食品生产记录、标识管理、质量标准、信用档案和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制度,对符合供深标准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或者服务赋予“圳品”标识使用权,培育认证一批市外供深“菜篮子”基地。

关键词4:食品检测

大量第三方检测机构处于监督真空

目前深圳“一街一车一室”全部建成,在全国率先实现街道级食品快检的全覆盖。但40多名市人大代表明察暗访仍发现三大问题:

一是部分快检室远离市场,且无指示和引导标识,知晓度低,市民主动送检比例很低;二是抽检主要针对有固定场所、营业执照的机构,对小摊贩的抽检较少,对流动商贩、乱摆卖等场所更是基本不检;三是抽检时间安排不均衡,周末普遍不抽检,节假日抽检力量不足,夜间营业市场的抽检基本没开展。

而政府部门对检验机构的监督评价也主要集中在中标单位,对大量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尚未开展监督。

▶▶人大建议

引入第三方机构检测夜间市场

针对上述问题,深圳人大建议,优化“一街一车一室”布局,快检室尽可能靠近菜市场、商场,并在显眼位置设置快检宣传广告牌;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夜间营业市场等较难监控场所进行抽样检测,节假日安排人值班并抽检;改进抽样方法,加强对流动摊档、城中村摊点食品的检验检测;食品监管部门则对全市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并由财政部门加强抽检经费绩效审计。 (记者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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