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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全面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大排查

编辑:陶倩2019-10-29 07:56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宋彪 通讯员 周健 范小辉)为确保高标准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督促校园周边环境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10月14日至26日期间,龙华区安委办对全区六个街道开展了前后两轮小餐饮店燃气安全抽查,检查餐饮场所50家,发现安全隐患159条。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区安委办督查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行立改,确保场所燃气使用安全。

据区安委办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前后两轮督导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中,有的液化气钢瓶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有的餐饮店使用不合格产品;有的气瓶储存间外部无警示标志;还有的气瓶储存间电气线路不防;甚至个别餐饮店厨房后侧设置两个柴油储罐(约0.4吨左右),这些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据悉,龙华区目前共有约1.5万家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普遍存在。目前,区安委办已对全区餐饮、三小场所涉燃气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区安委办要求住建部门会同消安委办要牵头组织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严禁在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场所使用燃气,严格查处超量存放燃气瓶、使用不合格、过期燃气设施等违规行为;有关单位要采用二维码的方式将燃气瓶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并联合区网格管理中心、各街道开展“清瓶”专项整治行动,对燃气瓶开展全面排查,停用并回收未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燃气瓶;城管部门要加大对非法销售“黑煤气”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以车代库”、正规站点违法经营燃气行为;网格中心要加大对城中村出租屋、“三小”场所等燃气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出租屋业主、楼长加强对租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教育工作;各街道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本辖区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三小”场所特别是餐饮行业推广安装使用燃气报警器。同时,区安委办还要求,各有关单位在排查整治过程中严格落实“四个严禁”,即严禁餐饮场所使用未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钢瓶;严禁餐饮场所在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空间使用燃气;严禁餐饮场所超量存放气瓶;严禁餐饮场所使用不合格、过期的软管、灶具、减压阀等燃气设施。

下一步,区安委办还将对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进行核查销号,落实闭环管理,并将隐患整改情况纳入相关单位的绩效考核,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将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个

严禁

严禁餐饮场所使用未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钢瓶;

严禁餐饮场所在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空间使用燃气;

严禁餐饮场所超量存放气瓶;

严禁餐饮场所使用不合格、过期的软管、灶具、减压阀等燃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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