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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运输柴油 当事人处3万元行政处罚

编辑:陶倩2019-09-04 08:23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杨奕 通讯员 郑彩娟)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华大队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一辆无证运输柴油的大货车,并对当事人处3万元行政处罚。

当日,执法人员在观光路泰美科技园门口依法对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为改装车辆,车上所运载的货物为0号柴油,该车辆从观澜樟坑径前往观澜观光路泰美科技园门口,给途径大巴车进行加油,当时柴油已经用掉100多升,车上还剩余20余升。

通过调查取证,该车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李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3万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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