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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法院成功办理广东首例粤苏跨域立案案件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9-09-02 22:01 龙华网字体:T|T | 有人参与评论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9月2日讯(记者 胡安坤 通讯员 张泽晖 向典)继8月26日完成广东省首例、粤沪首例跨域立案后,9月2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再次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系统,协助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成功受理了一起东莞某设备有限公司诉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也是粤苏首例跨域立案案件。

这两起跨域立案的成功办理,表明广东省的跨域立案工作正“蹄疾而步稳”地向前推进,也彰显了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在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道路上的“深圳速度”。

跨域立案化解诉讼难

下午3时30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綦律师来到龙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4号窗口,这是龙华法院为跨域立案新近开设的专窗。綦律师向工作人员提交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起诉材料,经审查,该案件的原告位于东莞市,而被告在苏州市,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条款,管辖法院应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在以往,这种异地诉讼案件,我们原告只能前往苏州去立案,起诉成本高、过程累”,綦律师说道,“一旦立案材料有什么欠缺,就得来回折腾,费时又费力。”

窗口的跨域立案专员在审核并确认无误后,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的跨域立案系统,将材料迅速录入、上传。几分钟后,立案材料被吴中区人民法院审核通过,案件立案成功。此时距离綦律师带着材料落座窗口,仅仅过去了15分钟。

“上周我就听说龙华法院开启了跨域立案系统,今天亲身体验,比我想象中还要更便捷、更人性化。法院提供了这么便利的诉讼服务,确实为我们异地诉讼的当事人减轻了诉累,化解了困难。”手里拿着吴中区法院回传过来的案件受理通知书,綦律师显得很高兴。

诉讼服务再上新台阶

自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部署跨域立案工作以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快速响应,通过设置跨域立案专窗、指定专人负责实时办理,并安排相应的设备和技术人员提供支持,确保了跨域立案服务的实现。这一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提升了包括跨域立案在内的诉讼服务体系的现代化水平。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健全完善跨域立案工作机制,秉持“把方便留给当事人,把困难留给自己”的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让当事人在龙华法院享受到与管辖法院相同的服务,切实解决异地诉讼难问题,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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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新闻网 编辑:陶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