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2019-06-26 22:54内容来源:深圳龙华融媒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重点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的重要指示精神。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15日苏某某联系曾某某(已判决)要求购买一“个”甲基苯丙胺,后曾某某向其介绍梁某某,当晚,梁某某贩卖给苏某某400元毒品

2019年6月26日
是第32个国际禁毒日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重点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的重要指示精神。
”
今日
龙华区举行
“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

区委书记、区禁毒委主任杜玲,区领导苗宁礼、韩荡、赵亮,市禁毒办副主任陈盛奎等参加。
话不多说
让我们随着“龙眼视频”看看
今天的活动现场吧~

上午9时,“绿色无毒 健康人生 全民禁毒”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全民禁毒宣传文艺汇演在龙华文化广场举行,杜玲出席并宣布龙华区“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正式启动,苗宁礼、韩荡、陈盛奎共同上台触摸启动球。区禁毒委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及企业员工代表、居民代表共800多人参加本次活动。

启动仪式开始前,杜玲带队参观了活动现场宣传展板,了解禁毒工作情况,查看了现场警示教育模型及宣传展位,详细询问了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并在禁毒宣传签名墙上签名。
在随后的启动仪式上,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禁毒委副主任苗宁礼为本次活动致辞,总结和肯定了相关工作,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工作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把全民禁毒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幸福工程抓紧抓实。2要进一步推进全民参与。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全民禁毒工程”要求,进一步构建全民禁毒工作体制机制,在各职能单位充分尽责的基础上,坚持发动企事业单位、居民、社会组织等各类力量和资源,参与到全民禁毒工作中来。特别要注重统筹用好主流媒体、新媒体手段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进一步营造“人人拒绝毒品、人人参与禁毒”的社会氛围。3要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要坚持打击、防范、管理、服务“四管齐下”,推动执法打击、预防宣教、社会帮扶“三路并进”,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不断提升毒品问题综合治理能力水平,为共建无毒深圳、无毒龙华,呵护居民幸福做出新的贡献。

当天,在龙华中学还举办了龙华区“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暨首届“禁毒杯”中小学生跆拳道比赛,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区禁毒委副主任赵亮出席开幕式,强调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此次跆拳道比赛,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对毒品危害的认知度和提升拒绝毒品的意识。

与此同时,相关街道、部门也分别设置宣传点,通过多样化宣传,深入浅出地为广大群众普及禁毒知识。
1观湖街道在深圳市美中学校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主题宣传演出活动;2民治街道在深圳北站西广场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展示仿真毒品、讲解禁毒知识等方式进行禁毒宣传;3大浪街道联合区法院在商业街开展文艺汇演禁毒宣传活动;4观澜街道在观澜湖新城向居民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并举办禁毒宣传专题文艺汇演等。
本次“6.26”禁毒宣传系列活动
使群众加深了
“毒品知识、毒品危害”认识
消除毒品认识误区、远离毒品
进一步夯实了
“平安龙华、法治龙华、幸福龙华”基础
就在同一天上午
龙华法院对5宗毒品犯罪案件
进行公开宣判!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案件详情

↓↓↓
案件一 微信贩毒领刑罚
✚●○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15日苏某某联系曾某某(已判决)要求购买一“个”甲基苯丙胺,后曾某某向其介绍梁某某,当晚,梁某某贩卖给苏某某400元毒品。2018年1月18日,被告人梁某某贩卖给杨某某1800元五包净重3.1克的毒品(检出甲基苯丙胺),同年5月22日凌晨,被告人梁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贩卖毒品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件二 贩卖毒品再次获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2日22时许,被告人陆某某在龙华区民治街道白石龙万科金域华府门口附近,将毒品以人民币1800元的价格贩卖给徐某。两人交易完毕后被公安人员人赃并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陆某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本罪,系累犯,系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陆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件三 联系买卖双方促成毒品交易
✚●○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2日至21日期间,被告人温某某通过微信与购毒人员彭某某联系,商定好毒品价格后向张某某(已判决)提供彭某某的地址,安排张某某从别处购进毒品甲基苯丙胺后,前往交易地点进行3次毒品交易,交易毒品净重共3.7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某联系毒品买卖双方促成交易并从中赚取好处费,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温某某仅联系交易,并赚取好处费,并未实际交接、运送毒品,亦非毒品的货主,在贩卖毒品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温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件四 容留他人吸毒获刑
✚●○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9日,被告人陈某某以人民币1100元的价格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及吸毒工具。3月15日上午,李某来到陈某某的住处后,陈某某通过微信、QQ成功邀请卢某、张某两人到其住处一同吸食甲基苯丙胺。3月20日,民警在陈某某住处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在其住所容留三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件五 贩毒自首从轻从宽处罚
✚●○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向购毒人员汪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7月10日,汪某某再次通过微信找被告人李某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双方约定李某某以人民币500元向汪某某贩卖1克甲基苯丙胺。李某某让汪某某到孟某(另案已决)的租住房内取毒品,同时电话告知孟某将其吸食剩余的部分毒品甲基苯丙胺及甲基苯丙胺片剂2个交给汪某某,并收取人民币1000元。当天晚上23时许,孟某在其租住房内将毒品交给汪某某,收取人民币1000元后,立即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1.0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红色颗粒1.09克。经鉴定,缴获毒品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2019年3月3日,被告人李某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李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上述案件中扣押的涉案毒品及作案工具
均依法予以没收!!!
公开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当庭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
官
说
法
毒品极大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在今天宣判的案件中,有一部分贩毒人员本身也是吸毒者,因为沾染毒品,吸食毒品花费大而走上贩毒的道路。其实无论吸毒还是贩毒,都是毁灭自己,祸及家庭、社会的行为,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家破人亡、本人身陷囹圄。另外,现今社会中有一部分人,认为吸毒不是什么大事,更有人把呼朋唤友共同吸毒作为促进感情的手段,而实际上毒品并不能成为情感的慰藉,也不能成为朋友间感情的纽带,本身的行为还会触犯刑法。
针对毒品案件的高发态势,龙华法院一直将其作为重点犯罪从两个方面进行处理。在案件审理上,坚持宽严相济,惩处毒品犯罪。对具有暴力抗拒查缉等严重情节罪行及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另一方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坦白、自首、立功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在案例宣传上,加大普法力度,营造禁毒氛围。多措并举强化禁毒宣传力度,加强法官讲法、以案说法,与媒体合办法治专栏,通过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宣示法律规则,增强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特别提醒大家,对于涉毒的行为,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要提高禁毒意识,拒绝毒品诱惑,珍爱生命,切勿为贪图一时享乐,以身试法,抱憾终身。
多一分了解
少一分危险
注意!
下面这些都是毒品
↓↓↓
▼新型毒品


▼新精神活性物质


▼合成毒品

防毒拒毒
请大家这样做!
内容来源:龙华区禁毒委、龙华区法院、人民日报(微博)
制作: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