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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进门,纠纷就解决了!”深汕有条诉讼“快车道”

编辑:杨笑尘2023-07-12 17:10内容来源:南方日报

新闻提要

深汕法院立足“公正与效率”,坚持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多措并举搭建小额诉讼“快车道”。

“这一万多的借款我讨要了一年多,期间一度怕打官司麻烦,心里打退堂鼓想着要不算了,今天通过这个小额诉讼程序一下子就帮我要回来了!”庭审结束后,当事人老陈笑呵呵地说道。

自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下称“深汕法院”)大力推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以来,小额诉讼程序高效便捷、低成本和一次性解纷的优势,接连不断得到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的解纷需求,深汕法院立足“公正与效率”,坚持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多措并举搭建小额诉讼“快车道”,不断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助力公平正义开启“加速度”。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逾八成

“调解员同志,请问你刚说的小额诉讼程序是什么意思?”张某在收到深汕法院的《先行调解通知书》后主动联系了调解员。

“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最为简化、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沟通过程中,调解员开展“诉前辅导”,通过释法讲解,确保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程序用得明白、用得放心。

“法官,我这个案件的标的额超过了规定标准,请问还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吗?”原告李某因与被告常某发生服务合同纠纷,于是诉请深汕法院追回常某拖欠其工程款20万元。

“该案属于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民事案件,原告诉请的标的额虽已超过广东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但仍在二倍以下,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小额诉讼的程序具有审理程序简化、审理期限较短、一审终审的特点,有助于矛盾纠纷‘快审快结’。同时,诉讼费减半收取,可以降低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庭审现场,承办法官耐心向当事人双方解释。

为推动小额诉讼程序“应用尽用、促成适用”,深汕法院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在立案阶段,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均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

同时强化释法宣传,通过前移小额诉讼程序选择节点,由特邀调解员开展引导约定小额诉讼程序及权利义务告知,促进当事人了解并合意适用约定小额诉讼程序。制定《提升民事案件约定小额诉讼适用率指引》,明确符合条件的案件在开庭后,审判员例行开展约定小额诉讼释明程序,引导当事人合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小额诉讼程序“促成适用”。

“小额诉讼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其程序简化灵活,有效降低了诉讼程序的运行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缓解了人案矛盾,现已成为我们提升审判质效的有力抓手。”深汕法院综合审判庭负责人杨森介绍道,2023年以来,深汕法院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82.10%。

科技赋能助力小额诉讼再提速

“工地上工期紧张,我没办法请假,最多只能耽误十几二十分钟时间,结果我还没进法院的大门,纠纷就解决了!”程某惊喜地说道。

在一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庭审现场,被告程某因故未能到庭,承办法官在征得原告的同意下,通过互联网开展线上庭审。因案情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对诉争事实无太大争议,法官当庭进行了宣判。

如何让科技赋能诉讼程序,进一步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民利民的效果,深汕法院一直在探索。

自2022年来,深汕法院立足无纸化办案改革,优化“线上庭审”。简易高效的小额诉讼程序搭配灵活便捷的线上庭审形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时空”成本。同时,不断深耕智慧成果运用,以要素式思维推进数字化产品运用,不仅对小额诉讼案件采用表格式、令状式判决书,更利用数字化产品开展文书自动生成,缩短办案周期,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值得一提的是,深汕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结合集约送达排期工作、“要素式”审理模式、数字化产品探索等,推动文书自动快速生成,通过科技与改革赋能,有效缩短一审裁判周期,为小额诉讼程序开辟了科技加持的“高速路”,实现案件最快15天审结。(陶清清)

[编辑:杨笑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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