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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城街道一建设工程违法占用林地被罚10万元

编辑:陶倩2021-11-04 09:02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黄晓华 通讯员 钟秋菊)昨日,记者从福城街道获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9月正式落地后,近日,福城开出了一张全区最重行政处罚书。

据介绍,近期,福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福城街道外环高速一期工程章阁段涉嫌占用及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询问,涉事公司负责人潘某称该项目因前期申请使用的地块面积未达到设计要求,为了做好高速公路后期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山体滑坡、山石坠落等安全隐患,故在实际施工建设公路及边坡防护时,未经许可占用了林地、擅自改变林业用途,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区域共10处,其中6处为护坡、3处为公路、1处为公路附属。

随后,福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请求权威勘察机构对上述违法占用及改变林地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及区划界定,核实此处违法占用及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4505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第三款及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向涉事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约10万元,责令其在收到通知书后于两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福城街道这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开具,标志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后,龙华区最重行政处罚书的产生,有效震慑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有关违法行为。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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