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闻

安全帽当“遮阳神器” 龙华区安委办要求立即整改!

编辑:陶倩2021-03-04 09:25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钢筋加工区域两名工人安全帽佩戴不规范被责令整改。

龙华新闻讯(记者 宋彪 通讯员 周健 范小辉 文/图)为保障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龙华区安委办从今年3月初开始,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一日一督导”检查工作。3月2日,区安委办对民治街道、大浪街道、福城街道辖区内各1家区管在建工地进行抽查,重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以及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开工培训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3家在建工地施工方均未制定开工方案、未组织安全教育。其中,一项目工地内两名工人将安全帽当做遮阳帽戴在头上被现场责令整改。

在民治街道莱蒙国际大厦主体工程施工现场,督查组发现一个乙炔气瓶减压阀压力表破损、损坏;个别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等多处安全隐患。在福城街道福民学校施工现场,督查组发现在钢筋加工区域两名女性工人为了防晒,在安全帽帽缘增加斗笠,这不仅挡住视线,也容易被大风刮走。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整改。督查组还发现电焊工庞某未持证上岗;塔吊班组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相关信息未填写完善等诸多安全隐患。在大浪街道龙华书院主体工程现场,督查组发现监理下发施工项目部安全隐患整改单,施工项目部未及时整改回复;项目部管理层饭堂液化气瓶露天放置,未设置独立防火的存储间等诸多安全隐患。

区安委办督查组要求施工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管理人员任何时候都要加强担责履职意识,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范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从高处作业“五个必须”:1、必须培训持证上岗;2、必须实行作业审批;3、必须做好个人防护;4、必须落实工程措施;5、必须安排专人监护。务必做到危险重大项目工程“六不施工”,即未落实前期保障措施不施工;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方案、未按方案落实有关措施不施工;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施工;未进行现场监督不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不施工;未经验收合格不施工。

区安委办希望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各司其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线三排”工作机制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全区在建工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各街道要落实属地巡查责任,加大对辖区在建工地巡查力度,并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反馈行业监管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类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编辑:陶倩]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