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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治街道设立城中村“环境长”市政道路“路长”

编辑:陶倩2020-08-03 08:43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王雪敏 通讯员 梁淑萍)7月31日下午,民治街道召开公共区域市容环境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大会,部署常态化开展辖区市容环境整治和市容秩序治理各项工作,将文明城市创建内容细化为工作责任。记者从会上获悉,民治街道建立公共区域市容环境包点责任制,设立城中村“环境长”、市政道路“路长”,明确环境责任人,包点落实环境整治任务,全面提升辖区市容环境水平,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根据《民治街道公共区域市容环境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社区挂点领导负责统筹协调片区市容环境提升工作,每周至少深入挂点社区“行走”一次,发现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各社区工作站站长为本社区市容环境整治联络人,负责统筹、协调本社区市容环境整改。实行环境责任人制度,设立城中村“环境长”,由社区党委(工作站班子成员)和各挂点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巡查、监管城中村市容环境乱象整治落实。公厕、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也设立环境责任人。

对于市政道路,实现路长制度。设街道级路长和社区级路长,其中,街道级总路长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主干道路长由街道副处级以上领导担任;社区级总路长由各社区工作站分管副站长担任,各社区市政道路(除主干道)路长由各社区挂点科室负责人担任。

市容环境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将开展城中村大清扫行动,全面提升城中村市容环境面貌。如开展城中村地毯式大冲洗行动,彻底“清零”卫生死角;加大生活垃圾清运频次;整治城中村市政设施;全面清理城中村内乱张贴、乱涂画、乱搭建、乱堆放、乱挂晒、超门店经营,规范市容秩序。开展农贸市场环境整治行动,提升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水平。开展主干道市容环境秩序大整治行动,杜绝市政设施乱象情况。开展道路交通环境整治行动,营造顺畅有序安全的交通秩序。

会议一结束,各部门、各社区马上行动,在全街道范围开展“环境清洁日”活动,街道挂点社区领导、城中村“环境长”、市政道路“路长”、城中村责任人,挂点科室公职人员,社区工作站、股份公司、居委会工作人员,党员志愿者,居民义工,商铺业主全员参加,对城中村居民住宅区、商铺、农贸市场、市政道路等区域的暴露垃圾来一次全面清理,彻底消除卫生盲区。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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