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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发布学生在校午餐午休指引

编辑:陶倩2020-05-11 07:20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与学生家长做好充分沟通,确保返校学生在校内或回家午餐午休,避免在校外餐馆或校外托管机构午餐午休。对于回家午餐午休确实存在困难的学生,各学校要通过学校食堂供餐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统一配餐的形式解决学生午餐,并在学校进行简易午休。

学生用餐指引

根据学校食堂条件采取错峰分批、分区域用餐等分散就餐方式组织学生有序到食堂就餐;学生就餐前按七步洗手法洗手;进入食堂排队取餐期间,排队前后保持1米以上距离,学校要安排专人管理,指引学生按照指定路线进出食堂;取餐后,按餐桌上的分隔就餐标识就座,不交谈;就餐时方能取下口罩,并挂在挂钩上,保持清洁,就餐后立刻佩戴口罩按指定路线离开。

学生在教室就餐的,不得混班。用餐需求人数较多的学校,要通过错峰、分批用餐等形式确保教室就餐的安全距离;学生就餐前按七步洗手法洗手;餐厅座位未设置隔离挡板的,学生就餐应保持单人单桌、间隔1米以上;学生取餐后回到指定课桌就餐,用餐时方能摘下口罩,用餐后立即戴回口罩,就餐过程不得交谈。

教室用餐指引

学校食堂送餐要求:掌握好用餐食品制作时间,烧熟后2小时,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制作好的食品应使用独立包装形式容器盛放并放置在专用保温器具送到教室;分餐人员在分餐前进行洗手消毒并佩戴口罩和手套,分餐过程中少用语言交流。

校外配餐单位配餐要求:学校应严格按照校外集体配餐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实校外集体配餐单位的遴选和监督,建立并落实配餐接收、分餐等各项配餐管理制度;食品应以独立包装形式进行分餐,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容器上应标注食用时限;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食用时限),烧熟后2小时,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校外配餐单位送餐司机和送餐人员(控制在4人以内)需向学校提供自身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并在入校时进行体温测量;校外配餐单位人员将午餐交接给学校教职工或食堂从业人员后,由校方人员进行送餐工作,校外配餐单位人员不得进入教学楼区域。

学生校内午休管理指引

学生留校午休的,原则上只安排在教室简易午休,且不得安排学生混班午休。

午休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教室通风;学生在指定位置午休,不得随意调换位置,同学之间不交流;学生校内午休由工作人员安排;学校要安排专人加强学生校内午餐午休管理。原则上,只要有学生在教室午餐午休的,学校就要安排教职员工(1-4年级、5-9年级分别按照班级数的1.5倍、1.1倍配备管理人员)参与安全管理。

记者 张瑜 整理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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