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陶倩2019-10-30 09:13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龙华新闻讯(记者 杨奕 通讯员 周丹)近日,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深圳市行政执法支队龙华大队在龙华区开展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运输专项执法行动,查获一辆非法装载液化石油气的货车,并对其处以3万元行政处罚。
行动中,龙华大队执法人员在大浪云峰路口对过往货运车辆开展定点检查时,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上载着31个石油液化气罐,依法对该车展开了调查。司机林某表示,车上的燃气是在大浪深能燃气站装车,准备送往某餐馆的,该趟运输是自己的个人行为,本次运输不产生任何费用。执法人员通过交通执法系统查询到该车没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在执法人员询问下,司机林某承认了自己没有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资格,该车也并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的营运证。根据现场调查收集到的证据,执法人员认为林某在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许可证件的条件下,擅自运输危险货物,其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依据此规定,执法人员向林某开具了《交通行政处罚通知书》,林某将面临3万元行政处罚。
为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相关法律规定,易燃易爆的气体、液体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需要专业的人员押运以及专业的运输机构、车辆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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