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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成功实现与京、沪、苏、辽跨域在龙华法院立案

编辑:陶倩2019-09-03 23:04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9月3日讯(记者 胡安坤 通讯员 张泽晖)9月3日,首例京粤跨域立案和粤辽跨域立案案件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同日成功办理。这两起立案的完成,意味着广东与北京、上海、江苏、辽宁等省已经实现了跨域立案的全线贯通,广东法院的跨域立案工作正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案跨越2700公里

9月3日上午,居住在深圳市龙华区的丁先生来到了龙华法院跨域立案窗口,并告知工作人员他想申请跨域立案。窗口立案工作人员在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后,确认本案的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为被告范某某住所地法院,即辽宁省盖州市人民法院。

随后,立案人员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系统,将相应的立案材料进行了上传。盖州市人民法院负责人员收到申请后,立即予以了审查,在确认该案符合受理条件后,便马上将受理通知书等材料通过系统回传给了龙华法院。从丁先生提出立案申请,到龙华法院将管辖法院的受理文书现场打印完成送达,耗时仅15分钟。

完成立案后,丁先生表示:“我这个案子本身的标的额就比较小,如果自己要从深圳前往辽宁去立案,两地相隔两千七百多公里,光是交通费和住宿费,就是一笔不小的成本。现在有了这个跨域立案服务,一下子帮我们减轻了负担,真是大大的方便了我们当事人的起诉!”

用深圳速度感受京粤距离

9月3日下午3时,随着窗口立案人员将来自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打印并送达给了当事人,一起由朝阳法院管辖、龙华法院协助受理的跨域立案案件办理成功。据悉,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而被告是上海某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双方的管辖约定条款,本案的管辖法院应为合同的签订地,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拿到该案的受理通知书等材料后,原告的代理人陈律师表达了自己的感受:“作为律师,在深圳我们经常能接到外地的案子,尤其北京、上海等地的案件更多,以往我们总是要两头跑,费时长,过程累。现在开通了跨域立案,在家门口的法院就能立案,还能当场拿到受理文书,这确实让我体验到了司法服务的科技感、未来感。”

自8月26日启用跨域立案窗口以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现已成功完成4起案件的跨域立案,实现了京粤、粤沪、粤苏、粤辽之间跨域立案的合作联结。未来广东法院将继续努力推动形成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力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现代化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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