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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第二十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

编辑:孙梦婷2024-02-27 11:40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丁小梅)“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近期,检察题材电影《第二十条》在春节档热映,艺术地诠释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理念,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记者从龙华区检察院获悉,该院曾提前介入一起故意伤害案,适用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条款,审查认定行为人田某某构成正当防卫,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我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得保护我的孩子……”田某某与李某某是一对同居情侣,田某某已怀孕两个月,但是她却时常遭受李某某的家暴。案发当晚,李某某饮酒后回到住处,再次与田某某发生争执,他掐住田某某的脖子,将她压在床上。她几欲逃出房间报警,李某某将其拽回,又用枕头捂脸,用脚踩踏、踢踹身体。

田某某几番挣脱失败,最终抓起一把水果刀捅向李某某左胸,见他受伤,田某某立即报警并拨打救护电话协助救治,随后将李某某送至医院。经鉴定,李某某左肺破裂,伤情为重伤二级。

公安机关以田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进行立案侦查。龙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经审查发现,案发时李某某对田某某实施家暴,怀孕的田某某感觉生命受到威胁,在紧迫情况下持刀进行自卫反击,虽造成李某某重伤,但仍构成正当防卫。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鼓励司法机关及时、准确适用法律,实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酒后家暴引发的本起伤害事件,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抑或是防卫过当?龙华区检察院研判案件事实,聚焦关键问题,对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不唯结果论,不以结果倒推行为是否超限度,而是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最终,检察机关认为田某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办理此案中,龙华区检察院注重案件时效性,及时依法通知公安机关撤销田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编辑:孙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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