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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新规来了!暴力催收高利贷入刑 深圳试点个人破产制度

编辑:刘婷2021-03-01 09:50内容来源:中新经纬

新闻提要

让“个人破产制度”深入民心,普法是关键。(本网资料图片)

让“个人破产制度”深入民心 普法是关键

广东君田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志明律师认为,《个人破产条例》的出台,是重大的立法突破,也是经济领域的一次变革。“不排除不少普通民众担心该条例的出台会否成为‘老赖’的避债法宝,因此条例出台后做好普法宣传,也是接下来重要的一环。通过普法消除误解和认知误区,让民众明白,个人破产制度最本质的意义是救济,且是针对不幸诚信个人经济再生的救济,是现代文明社会国家均有的一项制度。”

黄志明律师说,作为拥有立法权、经济领域排头兵的深圳,在经济特区建立四十周年的当天通过了该条例,体现了深圳一直以来先试先行,与国际社会接轨的精神。个人破产制度,必然象深圳四十年来一路上每一次的改革一样,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声音,但它是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的。

粤湾律师联盟成员、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许怿滨律师认为,《个人破产条例》出台,完善我国破产法律制度体系,让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诚实而不幸人得到法律的保护,让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从“半部破产法”变成“完整破产法”,也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及住房信贷市场的稳定起到法律保障的作用,为我国将来在国家层面的个人破产制度设计作好准备。

本期栏目律师简介:

【朱逸聪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经济纠纷经济犯罪

【颜宇丹律师】

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律师

执业领域:房地产建筑领域、公司法律顾问、民商事法律事务、刑事诉讼

【刘亚娟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家事、房产

【黄志明律师】

广东君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执业领域:企业法务、商事领域

【许怿滨律师】

粤湾律师联盟成员,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业主维权、业委会法律顾问等物业管理法律事务

【俞发群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信荣(深圳)房地产律师团队成员

执业领域:房地产、民商事诉讼

【陈邦翼律师】

广东粤湾律师事务所律师,信荣(深圳)房地产律师团队成员

执业领域:房地产、民商事诉讼。


[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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