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陶倩2020-06-23 07:54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龙华新闻讯(记者 黄嘉鑫)近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为缓解龙华区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市交警局相关通告,恢复对龙华区部分道路货车限制通行措施。
根据限制措施规定,全天禁止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在深圳市内所有道路行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玉龙路(南坪快速路至新区大道段)、建设路、龙华人民路(龙观路至福龙路段)、民丰路、民安路、腾龙路(民宝路至和平路段);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三联路、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和平路、民治大道(布龙路至工业路段);每天0时至23时59分禁止小型货车驶入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禁止在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在全区道路通行。其中新能源车、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不受此限;G15机荷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等高速公路龙华段不受此限;清吉路、清祥路、民康路、东环二路、泗黎路、龙观路、观澜大道、浪荣路等基本货运通道不受此限。
以上规定限制范围不包括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上述规定自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12月14日施行,2020年6月22日开始执法,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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