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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出台全国首部投资者保护条例 与全球投资规则接轨 细化规定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等问题

编辑:黄春才2023-11-06 09:08内容来源:深圳晚报

新闻提要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资料图

深圳新闻网2023年11月6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方舟) 日前,《深圳经济特区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经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1月2日公布,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深晚记者获悉,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区域性投资者保护立法,是前海投资者权益保护体系的顶层设计,对接国际高标准的投资经贸规则,率先落实国务院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部署,通过运用特区立法权在投资便利、权益保障、优化监督、法治保障等方面制定创新性举措,将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权益保护体系,增强国内外企业投资前海的信心,对打造前海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分六章,包括总则、投资便利、权益保障、监督管理、法治环境和附则,共四十二条。其中,促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依法保障投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等方面亮点突出。

在与全球投资规则接轨方面,《条例》对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及世界银行《宜商环境》(BEE)中关于投资者保护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的新要求,规定了外国投资者资金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为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等。

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方面,为了助推前海打造更加宽松便捷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企业在前海落户和发展,《条例》在简化许可经营审批、完善投资政策指引、优化涉企政务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功能、促进跨境贸易数据联通等方面均作出明确规定。

加强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对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在保障投资合法权益方面,此次《条例》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等问题进行细化规定。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提高投资吸引力、增强市场主体投资信心的关键要素。记者观察到,《条例》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监管执法模式,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并创新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此外,《条例》在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民商事纠纷化解机制、强化争议解决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法院完善审判规则均做出规定,创新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让投资者更顺心。

前海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在前海先行先试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立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投资者保护制度,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前海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需要;也是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更是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工作制度机制,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需要。

近年来,前海着力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在投资促进、企业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积累了一定的实践成果。在此基础上制定条例,将前海行之有效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并着眼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更多创新举措,有助于提升前海营商环境软实力,增强投资者的投资安全感和信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黄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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