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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选择校外培训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

编辑:陶倩2021-07-14 09:24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张瑜 通讯员 黄宛琪)暑假期间,不少家长会把孩子送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充电”。但如何科学理性地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对此,龙华区教育局昨日对全区家长发布《关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提醒家长科学理性选择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确保求真求实。

区教育局表示,希望广大家长和学生能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科学制定假期学习计划,在提升学习能力、开发兴趣爱好的同时,可以利用充分利用假期加强亲子之间的沟通,建立良性发展的亲子关系。如果家长和同学们确有需要利用假期参加校外培训来温故知新,则请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

要选择正规机构。在选择学科类培训机构时,请认真查看其是否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培训机构办学备案证》)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

要认真阅读合同。当前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采用的是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校外培训机构选用其他版式合同的,请务必认真、完整研读所有合同条款,要逐字逐句审阅确认。

要妥善保管单据。建议广大学生家长务必在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后再付款,在缴费后请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妥善保管。

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在广大学生家长核查机构资质、缴纳培训费用、签订服务合同时,请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

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大额费用。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

不要参与培训机构的超纲培训。不要接受校外培训机构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龙华区教育局表示,广大学生家长如遇培训机构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同时,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营造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市场氛围,为同学们身心的健康成长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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