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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促进科技项目发展 推动都市核心区建设

编辑:陶倩2021-02-24 08:12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2021年龙华区科技计划项目配套和成果产业化资助项目申报启动。

龙华新闻讯(记者 丁小梅)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近日,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开展科技计划项目配套和成果产业化资助项目的受理工作。网络填报受理开放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31日,每半年集中受理审核一个批次。第一批次为1月1日-6月30日申报的项目,于7月1日开始集中受理及合规性审查。第二批次为7月1日-12月31日申报的项目,于2022年1月1日开始集中受理及合规性审查。

记者还了解到,2021年龙华区科技计划项目配套和成果产业化资助标准主要分四种类型:一是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对牵头承担或者参与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科技部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给予其实际获得的国家级资助金额50%、不超过800万元的配套资助。对牵头承担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且实际获得国家级资助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另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的资助及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资助,累计不超过800万元。对龙华区外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主持或参与单位,并且其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或已基本完成相关研究开发任务,通过在龙华区设立企业或机构来转化其科研成果的,符合龙华区产业发展导向且经评审确有转化潜力的,按照成果产业化收入的30%给予最长5年累计不超过800万元的补助。

二是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对获得广东省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给予其实际获得的广东省级资助金额50%、不超过200万元的奖补。

三是对获得由市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或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给予深圳市级资助金额5%、每年合计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该项资助与本实施细则深圳市级其他配套资助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四是院士(专家)工作站。对获得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办经费资助的,给予等额扶持。

据了解,每家单位每年度获得的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资金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获得的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资金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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