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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共2条)

来源:深圳龙华融媒发布 发布日期:2020-02-11 10:04 龙华网字体:T|T | 有人参与评论

投递截止时间:在“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之日起,五日之内为有效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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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就龙华区融媒体中心融媒生产简易系统服务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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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龙华区融媒体中心融媒生产简易系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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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具体需求

构建融合媒体生产简易系统,实现面向龙华融媒体中心各个生产发布环节的全链条管理。系统包含多渠道内容汇聚、统一选题策划、多工具共平台生产、多渠道发布、指挥协同等五大功能。

第一部分:多渠道内容汇聚

包含远程素材回传工具、手机回传工具以及凡闻大数据技术,丰富前端线索及素材来源,为选题及内容生产提供强力素材支撑。

第二部分:统一选题策划

融合媒体选题策划模块,将新建选题上报、主编审核选题、指派任务等流程电子化,通过手机APP、PC等终端应用,实现全中心新闻业务的统筹策划。

第三部分:多工具共平台生产

基于融媒体现有发布渠道特点,除无缝衔接融媒体中心全高清非编制作网外,提供丰富的互联网生产工具,视频简编、图/文/视频的混编混排、手机编辑等,满足两微一端丰富的生产需求。

第四部分:多渠道发布

与融媒体中心现有互联网发布渠道(如微信、微博、网站、APP、头条、抖音等)进行接口对接,实现一键发布,并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内容生产、发布的三审机制。

第五部分:报道指挥模块

面对新闻事件可进行统一采访调度和协调指挥,为新闻生产和发布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和现场见证。报道指挥模块由大屏幕展现端及手机协同生产端两部分组成。大屏幕展现端要能实现融媒体重要业务数据大屏展现、记者定位展现、指挥中心与现场记者视频连线展现。移动端需实现手机接收、手机爆料、手机编辑、手机回传、手机写稿以及与指挥中心的协同连线。

整个系统采用云服务的方式,同时需与融媒体中心已有的设备无缝衔接,形成有机整体。服务期总体为一年,具体结算以具体合作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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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物资和专业技能;

(5)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资质证明材料(与区级及区级以上直属单位、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合作过的合同及项目现场照片);

(6)本项目对于一个法人多家公司进行投递资料,只承认一家供应商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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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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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递,采用电子资料文件;

(2)投递截止时间:从“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之日起,五日之内为有效投递,逾期视为无效;

(3)投递资料要求:本公告第三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1)、(5)项,盖章后扫描件即可;

(4)投递资料确认方式:有效日期内发送符合供应商要求资质材料到指定邮箱即可(备注:XX项目+公司全称+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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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庆路广电文创产业园2栋4楼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项目经办人:刘莉

联系方式:23338130

资料收集邮箱:5631617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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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方式

投诉受理人:史先生、郭小姐、温小姐

投诉受理电话:23338180、23338184

投诉受理邮箱:LHXCBJDX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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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就龙华区2020年舆情信息服务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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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龙华区2020年舆情信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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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具体需求

龙华区2020年舆情信息服务项目包括:对龙华区日常舆情监看,巡视涉龙华区的舆情信息,针对涉及龙华区的重大、突发负面舆情或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相关信息进行预警。开展龙华区每日舆情动态报告,全面搜集涉龙华区的舆情信息,有效整理舆情情况,监看发现负面信息、追踪重大事件、预警敏感信息并将信息分类进行整理及提炼,按照事件重要性进行排序形成当日日报。制定龙华区季度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按季度筛选龙华区舆情事件,经数据统计、分类比对、专家点评等方式和流程,通过案例点评、典型示范的方式,总结舆情处置经验教训。

具体需求:

(1)运营服务商需具有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如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府办等)同类舆情服务经验的至少2个以上。

(2)具有市级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同类舆情服务经验的至少2个以上。

(3)有同类产品一年内获得单位主要领导批示至少2次以上。

(4)合作期间运营服务商需建立专业运营团队,要求项目服务人员需要具备整体新闻敏感性和从业经验。

(5)运营服务商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至少3人,且全部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新闻学专业学士学位。

(6)运营服务商项目负责人具有舆情监测服务经验满3年,且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新闻传播类奖项,并在新闻传播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专业论文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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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物资和专业技能;

(5)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资质证明材料。(与区级及区级以上直属单位、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合作过的合同及项目现场能体现承办单位的照片);

(6)本项目对于一个法人多家公司进行投递资料,只承认一家供应商符合要求,超出不算。

4

采购项目预算


5

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递,采用电子资料文件;

(2)投递截止时间,在“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之日起,五日之内为有效投递,逾期视为无效;

(3)投递资料要求:文件中第三点供应商资格要求(1)、(5)盖章后扫描件即可;

(4)投递资料确认方式,以有效日期内发送符合供应商要求资质材料到指定邮箱即可(备注:XX项目+公司全称+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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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沿河路1号区政府办公大楼

项目经办人:李生

联系方式:21034427

资料收集邮箱:3070905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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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方式

投诉受理人:史先生、郭小姐、温小姐

投诉受理电话:23338057

投诉受理邮箱:LHXCBJDXZ@163.com


内容来源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编辑

杨维易 曾家祺

统筹制作

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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