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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通知、倡议书

来源:深圳龙华融媒发布 发布日期:2020-02-07 22:06 龙华网字体:T|T | 有人参与评论

重要通知近日针对疫情防控工作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分别面向物业管理、各类出租房屋主体和物业小区居民发出如下规定、通知和倡议书龙华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铁五条”2月5日,为进一步加强龙华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区住房和建设局制定并印发了《龙华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铁五条”》(下简称“铁五条”)。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疫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落实各级政府的防疫措施,开展小区内疫情宣传教育,并做好本企业员工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预防防控、个人清洁等工作。一是公共区域消杀,定时对居民经常接触的物品和部位,如门把手、电梯按钮、楼梯扶手等进行消毒;二是病家消毒,出现过确诊病例的小区,应提醒密切接触者家庭对接触者居住生活的环境及使用、接触的物品进行日常清洁;三是通风及空调系统消毒,发现确诊病例后应立即关闭空调通风系统,在采取有效的清洗消毒措施后方可重新运行;四是废弃物消毒,在小区内显眼位置设置口罩、手套等卫生用品的专用废弃物投放点,并定期消毒,按规定处置

重要通知

近日

针对疫情防控工作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分别面向

物业管理、各类出租房屋主体

和物业小区居民

发出如下规定、通知和倡议书

龙华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铁五条”

2月5日,为进一步加强龙华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区住房和建设局制定并印发了《龙华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铁五条”》(下简称“铁五条”)。“铁五条”规定,要严格一个主体责任,严守两处关键场所,严查三类特殊人群,严把四项清洁消杀,严明五种问责追责。

“铁五条”规定,严格一个主体责任。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疫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落实各级政府的防疫措施,开展小区内疫情宣传教育,并做好本企业员工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预防防控、个人清洁等工作。街道、业委会、小区党组织应对物业企业防疫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严守两处关键场所。一是所有小区必须做到封闭管理,出入口必有值守,对所有进入小区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禁止一般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出现过确诊病例的小区要严格实施外来人员禁入措施,特殊情况做好登记备案;二是所有小区必须关停文化、娱乐等场所,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提供现场就餐,严控人员集聚。

严查三类特殊人群。发现重点区域返深住户、疑似症状(发热、干咳、乏力等)住户及拒绝医学观察的住户,必须及时登记并上报社区。

严把四项清洁消杀。一是公共区域消杀,定时对居民经常接触的物品和部位,如门把手、电梯按钮、楼梯扶手等进行消毒;二是病家消毒,出现过确诊病例的小区,应提醒密切接触者家庭对接触者居住生活的环境及使用、接触的物品进行日常清洁;三是通风及空调系统消毒,发现确诊病例后应立即关闭空调通风系统,在采取有效的清洗消毒措施后方可重新运行;四是废弃物消毒,在小区内显眼位置设置口罩、手套等卫生用品的专用废弃物投放点,并定期消毒,按规定处置。

严明五种问责追责。因履职不到位、消极应付,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不良影响的物业小区,区住建部门将顶格处理,一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是限制其参与辖区物业招投标;三是约谈通报并督办物业服务企业;四是责令对该管理处主任进行处罚;五是取消所有评优资格。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强化各类出租房屋主体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查处违规行为的通知

2月6日,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向辖区各街道办、社区工作站、股份合作公司、各类出租房主体发出通知,要求强化各类出租房屋主体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查处违规行为。通知如下:

为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龙华区委区政府部署及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铁四条”要求,现就强化辖区商品房、城中村、宾馆旅业、工业园区及其宿舍小区等各类出租房主体(出租房屋所有权人、合法使用人、实际管理人以及受委托管理出租房屋的机构、各股份合作公司、楼栋长等人员)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依法抗“疫”,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出租房主体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积极配合落实政府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类房屋租赁企业应严格按照《深圳市企业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的要求,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后方可复工,并按要求报备。

三、各类出租房主体应当主动组织落实小区体温检测、消毒消杀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督促小区物业服务机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履行卫生防疫主体责任。

四、各类出租房主体应当主动排查房屋的居住人员(特别是近期返深人员)健康状况,如有以下情形的:1.从疫情重点地区抵(返)深的;2.近两周内,有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的;3.近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并发热咳嗽的;4.身边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确诊病人,或有多名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5.其他可疑不适症状的,应督促相关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深i您-自主申报”或向就近社区工作站、党群服务中心或疫情防控部门进行健康申报;同时,各类出租房主体应立即将相关人员情况向所在社区报告。

五、出租房屋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委托专业机构严格消毒处理,确保出租房屋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或出租。

六、各类出租房主体违反政府疫情防控规定,不及时报告疫情重点地区来深人员租住房屋情况、不履行居家医学观察报告责任、 拒不配合政府、 社区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 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2月6日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给全区物业小区居民的一封信

广大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此刻,需要全体业主及住户朋友们团结一致,众志成城,以自身行动凝聚强大战“疫”力量。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行动,坚定必胜信心。越是困难时刻,越要坚定信心!我们希望您能够积极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少出门、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为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负责;我们希望您能够主动梳理来深前14天行程,若有在重点区域途径或停留,及时向物业管理处、社区或疾控部门申报;我们希望您能够带头讲事实、明真相,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歧视重点疫区人员,隔离病毒、善待同胞,坚决抵制和纠正不科学、不文明的言论和行为。以健康小我成就健康大我,传播正能量,凝聚全民必胜共识。

二、配合隔离,抑制疫情扩散。“外防病毒输入、内防病毒扩散、防止再输出”是打赢这场抗疫阻击战的关键。如果您来自疫情严重的重点区域,或者您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又或者密切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请您一定配合履行社区“三位一体”工作小组或疫控部门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相关通告,若您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隔离不隔爱,我们将召集物业管理处、业委会或小区党组织等力量满足您在医学观察期间的生活需求,解决您的后顾之忧。

三、共同监督,营造安全家园。战“疫”决胜时刻,我们呼吁每一个业主及住户树立主人翁意识,共同监督家人、邻居、物业管理处等与您密切关联的所有主体做好防疫措施。同时,我们也呼吁您献出温暖的心、伸出友爱的手,您给出的每一笔捐赠、每一句提醒、每一次跑腿都能彰显大爱无疆。只要我们全体居民能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定能迎来明日安定祥和的美好家园!

同舟共济战疫情,共克时艰斗病魔。相信在广大居民朋友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夺取这场阻击战的全面胜利!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2月6日


内容来源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龙华融媒(记者 李永浩)

编辑

杨维易 曾家祺

统筹制作

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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