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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龙华法院利用“深圳移动微法院”开展工作

来源:深圳龙华融媒发布 发布日期:2020-02-07 10:02 龙华网字体:T|T | 有人参与评论

为群众提供不出家门、避免接触的全流程线上诉讼渠道,让人民群众宅在家中,也能充分感受到司法为民。

2月5日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第十七审判庭,审判员方永梅准时到庭并上线,案件双方当事人则在家中利用手机微信小程序登录深圳移动微法院,足不出户参与了这次在疫情特殊时期的庭审。这是龙华法院首次使用深圳移动微法院在线开庭,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原告代理人在老家湖南邵阳,被告代理人在老家广东茂名,受疫情影响,双方代理人正在为开庭发愁。经法官助理提前与代理人联系,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采取视频开庭的方式后,电话指导代理人预先登录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并进行身份认证,并在开庭前与双方代理人进行调试。

本次审理的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起诉两被告支付货款62万余元及利息。审判庭里,法官、双方当事人均在微法院系统里视频开庭,法庭显示屏上同时清晰地将各方手机上的画面投影出来。法官通过视频先核实双方代理人身份信息情况。接着,法官通过庭前会议,告知双方法庭纪律及权利义务,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正式庭审过程中法官详细调查了案件事实,当事人一一进行了陈述,整个庭审过程历时半个小时。微法院同步保存庭审录音录像资料,录音录像资料将记录庭审的全过程,庭审时没有书记员记录庭审情况,法庭不制作书面的庭审笔录,当事人如果对庭审情况不清楚,可以在庭审后向法庭申请拷贝录音录像资料。

下午,审判员方永梅再次利用深圳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该案原、被告代理人均在东莞家中。原告起诉被告支付货款9万余元及利息,调解过程中,被告对拖欠金额无异议,双方仅是对款项支付时间存在争议,经过方法官在线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视频结束后,法院根据在线视频双方达成的调解方案制作了调解笔录,并通过微法院及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龙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到第一位,积极推动利用深圳移动微法院开庭审理和调解案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院将充分利用集网上立案、案件查询、电子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等20余项功能于一体的深圳移动微法院,为群众提供不出家门、避免接触的全流程线上诉讼渠道,让人民群众宅在家中,也能充分感受到司法为民。


内容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编辑

曾家祺 杨维易

统筹制作

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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